■來源 | 基層醫師公社 執業助理醫師可不可以開診所?凡是都要有據可依,我們回頭看看,【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個人開辦診所的要求是什麼? 【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一)寫到:個人舉辦中醫診所的,應當具有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三年,或者具有【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舉辦中醫診所的,診所主要負責人應當符合上述要求。 大家的疑問就在『醫師資格證書』這句話,因為醫師資格證書分為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而【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裏也沒有明確說明是哪個證書,這樣很多助理醫師內心的小火苗就在跳動了,是不是自己也可以開診所了? 診所主要負責人要有執業醫師資格為了解除大家的疑惑,我們仔細閱讀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昨日發佈的『【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解讀中關於舉辦備案中醫診所中,診所負責人基本要求這部分提到: ▲館截圖來源: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官網 原文如下: 對於經考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考慮到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全國40個地市和甘肅全省開展的鼓勵社會辦中醫的試點工作中,已允許將執業年限由5年調整為3年,結合國家『放管服』的改革精神,因此在本辦法中規定『具有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3年』。 所以我們從解讀上可以看到,國家將開辦中醫診所醫師執業年限由5年調整為3年的放開政策針對的人群是『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那麼【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所指的【醫師資格證書】就應該是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無獨有偶,無論是以往【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還是2017年衛計委新發佈的【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對開辦診所的診所人員要求都有一句:『至少有1名取得醫師資格後從事5年以上臨床工作的醫師』。 這裏寫的也是『醫師資格』,但我們知道,各地在對個人開辦診所的人員准入要求都是執業醫師,所以在開辦診所中醫師資格要求這塊,大家還是不要抱有期望或者僥倖心理了,要想開診所還得有執業醫師資格證。 執業助理醫師不能獨立從事診療活動那麼我們拋開【醫師資格證書】這個分歧點來看,執業助理醫師到底能不能達到開辦診所的要求。 據【執業醫師法】第三十條:執業助理醫師應當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其執業類別執業。在鄉、民族鄉、鎮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診治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 所以,從【執業醫師法】上來看,助理醫師是不具備獨立從事診療活動的能力(鄉鎮除外),所以國家更不可能放開讓執業助理醫師去開診所、獨當一面。 且【執業醫師法】也提到: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行醫。而沒有提及執業助理醫師可以申請個體行醫。 綜合以上,無論是國家中藥管理局的解讀,還是【執業醫師法】要求,執業助理醫師開診所的希望都不大。 如果真的執業助理都可以開診所單獨行醫了,那麼誰還去繼續考執業醫師呢?進而還去考主治、高級職稱呢?想一想都不可能的事情。 俗話說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如果沒有【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想開診所大家還是安心的考執業醫師吧,在醫院裏歷練幾年再出來獨當一面吧。 I版權聲明 本文源於『基層醫師公社』,作者/靈犀,版權歸權利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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