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徐 婧)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2018年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招收與結業考核工作政策解讀】,對培訓對象、結業考核要求、時間安排等13個焦點問題作出詳細闡述。 【解讀】明確了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的對象。【解讀】規定,已畢業的醫學類碩士、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是否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不作強制規定(當地省級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另有專門規定除外),由本人自願選擇。已取得臨床、中醫、口腔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醫師不需要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 臨床醫學、中醫學類專業三年全日制高職(專科)畢業,擬在或已在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農村基層醫療機構從事全科醫療工作且尚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要求參加助理全科醫生培訓。 【解讀】指出,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招收以應屆本科畢業生為重點,向縣及縣以下醫療機構傾斜;加大緊缺專業招收培養力度,緊缺專業招收計劃可突破國家計劃限制,優先滿足本省域欠發達地市特別是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的培訓需求,對來自貧困縣的培訓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招收以應屆專科畢業生為重點,向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 【解讀】將2018年度能夠參加結業考核的人員明確為:按規定在國家公佈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完成培訓相關內容,且培訓過程考核合格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或通過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培訓對象。培訓對象申報的考核專業必須與培訓專業一致。符合上述條件的在讀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可通過具有培訓基地資格的教學醫院申請參加結業考核。 此外,對於結業考核合格證書的發放和管理,【解讀】作出如下要求:2014年6月30日之後入培,按照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有關要求,在國家公佈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接受培訓並結業考核合格的,由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結業考核合格人員信息提交中國醫師協會獲取證書編號後,印發統一制式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2014年7月1日之前入培,按照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在各省(區、市)認定公佈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接受培訓並結業考核合格的,由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有關規定發放培訓合格證書,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2016年6月30日之後入培,按照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有關要求,在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公佈的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基地接受培訓並結業考核合格的,由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印發統一制式的【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證書】,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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