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方碧陶)近日,浙江省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於開展浙江省中醫藥傳承與創新『十百千』人才工程(杏林工程)中醫護理優秀人才項目】的通知,將在全省選拔60名中醫護理人員開展爲期3年的培養。 通知明確,選拔對象應在醫療機構中從事中醫護理臨床工作10年以上,在某一專科或中醫護理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學位者3年及以上),並有較強的科研意識。培養將採取集中培訓、跟師學習、臨床進修等方式進行,並定期考核。培養對象自進入培養期起,必須堅持臨床實踐,3年內無故脫離本專業臨床實踐3個月以上者,將終止培養。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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