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賽柏藍 帶金的院外處方,危險了。 北京新規:22家醫院嚴管院外處方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日前,北京市醫管局發新規:醫師為患者開具外購藥品處方時,不得指定患者去特定的藥店、藥房或其他醫療機構購買。 據了解,北京市醫管局直管的醫院有:朝陽醫院、友誼醫院、同仁醫院、積水潭醫院、安貞醫院、天壇醫院、兒童醫院等22家醫療機構。 不能指定藥店新規要求上述醫院,對於醫師認為必須使用,醫院目錄內無替代藥品等特殊情況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嚴格管理患者外購藥品。 要求醫生為患者開的外購處方,不得指定患者購藥的藥品經銷企業(含醫院自費藥房、自辦藥店)或其他醫療機構,並應告知患者外購藥品必須從正規的醫療機構或正規的藥品經銷企業購買,提醒患者索要和留存有效購銷憑證。 不得誘導患者,違者嚴肅法辦嚴禁醫生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開單提成,嚴禁違規私自採購使用醫藥產品,嚴禁收受回扣、提成。 市屬醫院醫師不得誘導或強迫患者到醫院投資、出租場地經營藥品器械的場所及院外購買藥品、耗材和輔助醫療設備。違規者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按照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要了院外處方的命北京醫管局的這一個規定,可謂是有的放矢,一招制敵。 現在有些企業操作的院外市場,都是將原來院內的一套帶金銷售模式,硬生生平移到了院外。有時候醫生都不用寫處方,企業準備都有現成的小卡片,交給醫生。 如果有患者需要,醫生把印有藥品信息的卡片交給患者,最多叮囑幾句,一個院外處方的環節就完成了,不留任何痕跡。 用最理智的思考,在公立醫院將醫療資源牢牢控制的當下,所謂院外處方運作模式,很多都脫離不了和醫院、醫生之間的聯繫。 各地鬆緊不一北京市醫管局的這個規定,警告22家醫院的醫生,不許有條件的院外處方!如果這一規定能夠得到不打折扣的執行,那麼,帶金的院外處方存在的土壤,也將消失,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全國各地,對院外處方的放開尺度並不相同,有的嚴厲打擊醫生的私下行為;有的醫院讓處方流向自己開店的藥房;或者是和藥企、藥商共營的藥房。 毫無疑問,北京市的規定是非常嚴厲的,其他各省市後續如何,還有待觀察。 I版權聲明 本文源於『賽柏藍』,作者/ 水木藍天,版權歸權利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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