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放管服的推進,職稱評定終於要告別死板教條了。 一直以來,醫生晉升職稱在學歷和資歷方面都有比較高的門檻,使得一些學歷一般但技術強或者年輕有為的醫生不能得到該有的職稱,在外語、論文方面的要求也備受人們詬病,會寫論文、外語好的醫生業務能力就一定強嗎? 於是,在2016年年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其中提到要科學分類評價專業技術人才能力素質,突出評價專業技術人才的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尤其是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 這對於廣大醫務工作者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業內人士也十分期待【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的落實。終於,在文件公布的一年多之後,落實的文件要出來了。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起草了【職稱評審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並於公布全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旨在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規範職稱評審工作,提高職稱評審質量。 醫務人員期盼已久的職稱評審將迎來大改革,外語、資歷、學歷、論文等將不再是你晉升的絆腳石。 克服唯學歷、資歷、論文傾向,病歷代替論文 2016年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指出,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 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對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可不作論文要求; 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等成果形式替代論文要求; 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對外語和計算機水平要求不高的職稱系列和崗位,不作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所以,本次【意見稿】着重強調,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以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以適當放寬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 可以看出,業務水平已經取代論文、學歷、資歷、外語、計算機等成為主要評審依據,只有這樣才能讓那些實戰強、業務能力強的優秀醫生得以晉升。 下放職稱評審權限 【意見稿】提到,下放職稱評審權限。 一是在適用範圍上,專業化人才評價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經授權開展的職稱評審均按本規定執行。 二是在組織實施上,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符合條件的市地或社會組織,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評審。 三是在監督管理上,對於開展自主評審的單位,不再審批評審結果,改為事後備案管理。 對於此項規定,早已有地方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而開始逐步落實。 2018年5月,浙江省發布【關於公開徵求【關於全面下放衛生高級職稱評聘權限 推進醫療衛生單位自主評聘改革的通知】意見的通知】,提出全面下放衛生高級職稱評聘權限,從今年起,衛生高級職稱評聘權限下放到三級醫院、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牽頭醫院等級為二甲(含)以上的縣域醫共體,實行單位自主評聘。 省主管部門不再組建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不再頒發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牽頭醫院等級為二甲以下的縣域醫共體單位和其它縣(市、區)屬單位人員今年仍由各設區市高評委組織評審。市評委會評審結果以【評審結果通知書】的形式通知單位,作為單位評聘依據。 醫院等級為三級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實行自主評聘,其它社會辦醫療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屬地設區市高評委負責評審。 2018年2月,北京市也發布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在市屬高校全面下放職稱評審權的基礎上,逐步在條件成熟的科研機構、新型研發機構、新型智庫、創新型領軍企業下放職稱評審權,由用人主體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 職稱評審權限的下放,使評定單位更加了解醫務人員的真實能力,可以想見,今後職稱評定會更加自由自主。 評審委員會行業專業性增強 在本次【意見稿】中,着重加強了職稱評審委員會的行業專業性,職稱評審委員會的評審專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本專業同行專家中具有較高權威性和知名度,具有本系列(專業)相應層級職稱。 (二)從事本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系統掌握相關理論知識,實踐經驗豐富。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群眾公認。 (四)能夠認真履行評審工作職責,自覺遵守評審工作紀律。 同時,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評審制度、制定評審標準、協調落實職稱政策,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 四大文件將作廢,職稱評審迎來新開始 【意見稿】第四十六條提到,本規定自2018年X月X日起施行。原人事部【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人職發〔1990〕4號)、【關於重新組建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有關事項的通知】(人職發〔1991〕8號)、【關於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職發〔1992〕5號)、【關於印發<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4〕14號)同時廢止。 因此,當意見徵求完畢,【職稱評審管理規定】的正式文件下發時,上面這四大文件也將同期作廢,之前關於職稱評審方面的要求也將終結,新的、科學的評審方法將到來,屆時,廣大醫務人員將不用再為論文、外語、學歷等發愁,只要你業務能力強、實戰業績優,就可以青雲直上。 I版權聲明 本文『基層醫師公社』,作者/於小漁,版權歸權利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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