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崑山寶馬男被反殺視頻竄紅網際網路,引輿論關注正當防衛。 崑山寶馬男拿刀被反殺始末案件發生於昆三市震川路與順帆路交叉的十字路口。一輛寶馬在紅燈時壓過機動車道實線,在本該停車等候時強行拐入非機動車道路,摩擦到正常行駛的電動車。其後寶馬車後座左側男乘客下車與電動車主理論,期間,後座右側女乘客勸說男乘客離開。 意外就在此時發生,寶馬車男性駕駛人(下文簡稱寶馬男)飛奔下車推搡電動車主,並演化爲互毆!寶馬男未知出於何故跑回車中取出砍刀,並擊打電動車主。在擊打過程中,砍刀脫手,被甩到馬路人行橫道上。電動車主見狀率先奪得砍刀,連續砍刺寶馬男致其倒地。 寶馬男爬起並跑向寶馬車,電動車主繼續追砍,直到駕駛人倒地不起。 經事後偵察及審訊,寶馬男從車上取刀後,並未砍刺電動車主,只是用刀背及刀柄擊打。而電動車主奪取砍刀後,在爭奪過程中直接桶到寶馬男腹部,寶馬男爬起後跑向寶馬車時揚言:我車上有槍,等著我,我蹦了你。電動車主亦供述:『我本來沒有想要追上去,但是他說有槍,我想反正都是一死就追了上去。』被追砍的寶馬男最後搶救無效死亡。 電動車主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此事件發生以後法律界及網友紛紛表示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爲電動車主屬於防衛過當,一種觀點認爲電動車主屬於正當防衛。 那麼,正當防衛的概念是什麼呢。 根據刑法第20條的規定,正當防衛,是指爲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 正當網際網路上兩種觀點激烈碰撞之時,8月29日,江蘇檢察在線一則微博再次將輿論對正當防衛的關注推向高潮。 江蘇檢察在線:正當防衛得靠逃跑【100起刑事案告訴你正當防衛還得靠跑!】筆者分析了中國裁判文書網上100份以『正當防衛』爲由要求輕判的二審(終審)刑事判決書,僅有4份被法院認定,其他20份爲防衛過當,76份爲故意傷害罪。法治社會,『以暴制暴』不被允許,『我』拿刀戳向『你』的時候,『你』並不能理直氣壯地戳回去。那該怎麼辦?別動手,你最正確的姿勢就是跑。 由於江蘇檢察在線是官方身份,其發言既有一定的權威性,也最容易引起輿論的質疑。 @騎砍2今天發售了嗎:從崑山社會男上事件爆出,貴博發了四條微博,其中第一條站在社會男爲被害人角度?兩條是崑山社會男見義勇爲表彰?最後一條就是告訴我們遇到這種事別反抗,跑你*嗎? @AYZZZZRRRR:遇到昆明火車站那種砍人的,暴徒被老百姓反殺了,是否屬於防衛過當?別說性質不一樣噢,都是公共場所持刀砍人,都是故願傷害,來給我普法 @天涯的孤獨人:日本人來了,我們還跑嗎? @江蘇戰鬥1985:這就是檢察院發的微博!能不能不要說大實話?你覺得這樣的數據是光榮嗎?能要點驗嗎?遇到壞人侵害人身安全只能跑?怪不得這ZQ本來就是靠跑出來的!一脈相承!以後外敵入侵我們也能,絕對不抵抗!因爲沒這基因!一百多年過去了!其實中國一點沒變! @金泉影影:發這個文章難道你們已經準備定性爲防衛過當了?你們宣傳處的人腦子是不是進水了? @913嘯天:看完了,不知道我理解的對不對,檢察官是不是在告訴大家,合法公民老實人死了活該,黑社會囂張是有特權的,有法律給撐著。江蘇的檢察官們,你們是這意思不? 中國法制權威大概就是這樣逐漸丟失的吧? 文章於11:53分進行更正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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