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曾有由皇帝詔命而作文賦詩的一種文學活動,文學史謂之『應制文學』。譬如漢武帝命文學侍從之臣待詔金馬門應制奏賦,賦遂成『一代之文學』。歐陽修【歸田錄】卷二說:『真宗朝,歲歲賞花釣魚,群臣應制。』廖道南【殿閣詞林記】卷十三說:『凡被命有所述作則謂之應制。』昭連【嘯亭雜錄】說:『金海住尚書中壬戌狀元,值上書房,質莊親王為其弟子,公善時文、應制詩,王善學之,卒以名世。』 應制文學並非文學主流,但它確實猶如季節之河時斷時續,流淌在浩瀚的中國古代文學的長河之中。以詩為例,南北朝沈約有【三日侍鳳光殿曲水宴應制詩】,唐王維有【奉和聖制御春明樓臨右相園亭賦樂賢詩應制】,宋歐陽修有【觀龍圖閣三聖御書應制】,明王稱有【醴泉應制時有禧事青禽白鶴先集慶雲甘露降】,清納蘭性德有【擬冬日景忠山應制】等等。就體類而言,漢大賦、永明體、宮體詩、駢文、花間詞、西崑體、台閣體、八股文等等諸體堪稱代表。這樣一類文學,從思想內容來看,主要是以反映上層貴族優雅閒適生活為主,或未觸及民生疾苦;從藝術形式來看,其基本傾向於唯美主義,重形式營構、語言雕琢,風格上以追求華麗之美為主要特點;從創作主體來看,其作者多為宮廷之人或館閣重臣。這類文學以傳統評判標準而言,常常是否定意見多於肯定意見,但客觀理性分析,若從多角度切入挖掘其潛在價值,它在中國文學發展史上仍占重要地位,也具有經典特質,也是寶貴的文學遺產。 一部中國文學史即是幾千年文學發展歷程的直觀呈現和縮影,它應囊括中國文學的全部,記錄文學發展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文學現象,並揭櫫其發展變化的前因後果,在廣闊的文化背景上描述文學本身演進的歷程。從某種意義上說,文學史屬於史學的範疇,撰寫文學史應當具有史學的思維方式和修史的客觀實錄精神,舉凡文學發展歷程中所出現和存在過的頗有影響的文學思潮、文學流派、文學樣式、文學風格及其相關作家作品均應收錄其中,還應本着客觀的態度對一些人物和事件作出公正的評判,無須因某種既定的好惡感而簡單定論,好之者則為其潤色,惡之者則將其棒殺。 遺憾的是,我們部分文學史的編修者似乎偏離了修史實錄精神,對於應制文學無視其根脈,未察其淵藪,一直以來只是一味簡單否定。譬如,認為漢賦只是『歌功頌德、粉飾太平、內容空洞的貴族文學』,『迂腐板滯、極少生氣』的『娛樂品』;宮體詩是『色情文學』『亡國之音』,『標誌着貴族文學的墮落』;花間詞是『在詞的發展史上形成一股濁流』;八股文則因其產生時就與科舉制度的不解之緣而更是備受指責,最終未能在文學史上得一席之地等等。如此,便有意地、極端地製造了應制文學的窘迫宿命。 應該說,應制文學遭遇這樣的宿命,是失之公允、失之確當的,是與史實不完全相符的。也應該說,長期以來文學評論界對於中國古代應制文學的研究存在視野狹窄、方法單一的問題,對於其滋生育長的社會背景缺乏縱向的、完整的、系統的梳理;對於其後世影響及其與政治、藝術、文化的關係缺乏深入的、關聯性的、總括式的辯證分析。 丹納在他的【藝術哲學】中指出,文學經典作品有兩個最主要的思想特徵:一是最高尚的心靈達到了其時代的最高真理,二是表現了人類共同的感情與典型。應制文學同樣具有這樣的特質。比如漢賦,它實質上是對漢一代人精神特質的把握,它體現了漢代鼎盛時期那種積極進取、蓬勃向上、雄視天下、傲倪古今的主流文化精神。儀平策說,漢大賦『較全面地展現了大漢王朝大一統的社會意志以及士人階層「興造功業」的文化心態』。因此,從根本上說,漢大賦實質上是宏大廣闊、統一強盛的漢代社會現實和士人文化心態的一種文學反映,而並非單單滿足統治者需要的『廟堂文學』。再比如台閣體歷來被認為是歌功頌德、粉飾太平之作。深入探究可見,儘管此類詩歌多是君臣、同僚之間的唱和,但也不乏他們自身真性情的流露,畢竟他們有着特殊的身份,他們的生活別是一番情調。因此,可以認為台閣體詩人的創作頗為真實地記錄了明初上層官僚那種養尊處優的生活境況和閒適賦詩唱和的文人情懷,其具有一代館閣之臣精神史料的價值。再則,從史料記載來看,明仁宗、明宣宗在明太祖和明成祖兩代開創鴻業的基礎上,成就了明王朝少見的承平盛世,『三楊』之中『士齊有學行,榮有才識,溥有雅操』,在他們各有所長而齊心合力的輔佐下天下清平,朝無失政,其詩作也可以說從客觀上反映了盛世太平景象當中宰相的精神風貌。 從中國古代文學經典的實際情況來看,藝術審美要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高揚審美理想,一是藝術表現方式具有開創性或獨特性。前者要求思想境界的崇高和藝術趣味的高雅,體現着藝術作品的追求和品位;後者要求藝術表現方式的開拓和創新,使作品的內容得到完美而恰到好處的表現,達到二者之間的高度統一。毋庸置疑,應制文學在新的文學理論研究語境及視角中,無疑不僅具有傳統評價中的『雅俗結合的典範』『佳辭麗句典雅華麗』『文采繁華』『音樂美感』等等價值,而且更應該說,它與當時橫向平鋪的文化領域甚至經濟範疇有着密切的關聯,它與縱向貫穿的後繼文化、文學傳承也有着積極的價值內涵。比如駢文,它整齊的句式、華美的詞藻、結構的對稱等特點將形式美的規律在文學中的應用推向了一個新的階段。再就應制文學作家而言,司馬相如、沈約、謝朓、蕭綱、庾肩吾、徐陵、溫庭筠、韋莊、楊億、楊士奇、楊榮、楊溥、韓菼等,他們孜孜作為,在所屬文學流派中起到的作用以及對文學變革創新的探索與貢獻都不可低估,他們堪稱是應制文學的實踐者和推動者。他們都有影響不小的作品,他們作品的審美價值也比較高,甚至也還得到了為數不多的文學史家的青睞。 研究文學歸根結底在於挖掘其兩方面價值:其一,文學是民族文化精神的形象書寫,集中體現着民族文化精神的價值取向;其二,文學為具有民族特色的審美理想和開創性特徵的形成奠定了堅實基礎。應制文學涵括內容較為廣闊,每一種文體都有其誕生的特定背景,同時它對民族文化精神,特別是審美精神的鍛造產生了深廣影響。比如宋初『開國文明氣象』為『西崑體』誕生提供了豐厚的土壤,宋代詩歌的發展歷程及美學趣尚的改變、楊億個人有意識地提倡和探索都對其產生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氣候。再比如南朝的宮體詩及晚唐五代的花間詞,二者產生的原因與背景極為相似。南朝與晚唐五代的政治、經濟、地域、文化等因素所形成的時代風尚,朝代更迭與政權割據促使文人享樂意識萌生,具有鮮明特色的地域文化與追求新變的文藝思潮使得文學作品表現出個性的張揚與情感的釋放,這些巨大的社會因素都直接刺激了情歌艷詩的發展。尤其是花間派詞人及其作品奠定了詞的基調,確立了描述艷情在歌詞創作中的主流和正宗地位,其所追求的婉麗柔密、嫵媚溫馨的艷婉美、陰柔美多為後世所借鑑。宋代詞家晏殊、劉永、歐陽修、晏幾道、秦觀、周邦彥乃至李清照等都借鑑了花間詞淒婉柔美、纏綿悱惻的風格。不僅如此,其影響範圍還涉及詞以外的其他文學體裁,諸如元曲、明傳奇等。因此,花間詞開啟了宋詞婉約派的先河,為詞的繁榮奠定了基礎,對後代文學影響深遠,而並非所謂的只是『堆砌華艷的詞藻來形容婦女的服飾體態,題材狹窄,內容空虛,藝術上雕琢字句,缺乏意境的創造』,更不宜簡單地定論為詞的發展史上的『一股濁流』。 一般說來,以人文精神來定義中國古代文學經典的精神內涵和最高價值標準,不但完全符合作品內容實際和文化歷史背景,而且也完全符合文化價值系統發展的實際。文學經典所反映的人文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對於塑造中華民族的靈魂和人格,表現中華民族文化精神的價值取向具有重要意義。如若我們善於反思並適當擺脫因某種極端思維而產生的知識的歷史性與空間性,摒棄一些狹隘的評判、解析方式,結合多種學科的研究視角及方法,我們即可發現應制文學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着某種積極的人文精神和價值取向,這也就意味着我們應當給應制文學一個真正的文學史意義上的合理定位。應制文學,它本身就是特殊的,它不應該也不會被文學史忘記。 (作者:第環寧,系西北民族大學文學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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