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1 日,四川卫健委发布关于促进民营医疗服务发展的征求意见稿,很多条都为当前民营医疗的难点提供了对应的解决思路,放开尺度非常大。 征求意见稿提到,力争到 2022 年,三级民营医院数量增加 100% 以上,三级甲等达到 3 家以上,三级乙等达到 5 家以上,民营医疗服务量达到 30% 以上。 都有哪些创新点? 简化准入流程取消民营医疗机构规划限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含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院)实施「两证合一」直接执业登记。 诊所诊疗科目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置,科目设置不超过 4 个,实施中医诊所备案制。 支持成都市开展连锁诊所审批试点,对设置 3 家以上连锁诊所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执业和管理的,其新申办连锁诊所仅做形式审查并限时办结。 加快推进「一照通办、一码通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实现民营医疗机构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发放。 破解融资流程1. 强化民营医疗信贷支持 当年新招用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相关规定的民营医疗机构,可享受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2. 支持民营医疗对接资本市场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融资,对接股权投资市场,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每年可给予民营医疗机构最高 500 万元贴息,对中小微民营医疗机构通过债券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给予20 万元一次性费用补助。 提升竞争实力1. 培育和发展民营医疗品牌 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建设成为高水平、国际化、特色化的区域医疗中心。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围。 2. 开展适宜医疗技术和临床试验 把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卫生适宜医疗技术推广应用范围,指导民营医疗机构提供符合自身能力的医疗技术服务。对具备开展产前诊断、婴幼儿听力筛查、青少年视力筛查等能力和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在相关项目申报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降低运营成本1. 全面落实社保费用等优惠政策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民营医疗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适当的岗位补贴,对招用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民营医疗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推动医养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和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 进一步支持人才建设1. 完善人力资源共享机制 允许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公立医院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领导班子成员)离岗领办创办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创新工作,可在 3 年内保留原有人事关系。 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医师个人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可在多个机构执业,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机构执业。严禁公立医院以任何不当名义和理由,限制医生多机构执业。 2. 优化人才培养机制 强化民营医疗机构投资人、院长和经营管理者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职业化管理培训。将民营医疗全科医师团队培养纳入全省全科医学培训体系。 完善医保支持放宽民营医疗机构商保准入条件,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商保,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