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紅麗
人民教育出版社(以下簡稱『人教社』)與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基礎教育分社出版發行的教科書對【出師表】、【陋室銘】兩文中『南陽』一詞的注釋截然不同。經媒體曝光後,在網上引起熱議,並受到學界關注。圍繞這一問題,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學者。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不同版本教科書對『南陽』作不同解釋的背後,竟是『諸葛亮躬耕地』的學術之爭和地方經濟發展的利益之爭。 『南陽』:湖北襄陽還是河南南陽 網上有一則針對人教版教科書注釋的質疑:『【陋室銘】之南陽,與襄陽無關。南陽諸葛廬,也和襄陽風馬牛不相及……』 現行人教版【語文】八年級上冊的【陋室銘】對『南陽』的注釋為:『南陽,郡名,諸葛亮的躬耕隱居之地在鄧縣隆中,屬於南陽郡。』意思是,諸葛亮躬耕地在古代南陽郡,今湖北襄陽市隆中。而現行北師大版【語文】九年級下冊的【陋室銘】一文則將『南陽』注釋為『南陽,今河南南陽』。 無獨有偶,記者發現這兩家出版社的教科書對【出師表】中『南陽』的解釋也出現差異。對此,南陽市諸葛亮研究會一位同志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人教社對『南陽』的解釋是襄陽為發展地方旅遊,藉助教材為學術之爭當裁判的結果。 出版社:不同注釋各有依據 『南陽』究竟在今天的河南南陽還是湖北襄陽市隆中,學界尚無定論。但義務教育階段教科書的編輯出版是否應統一注釋?教材本身是否有統一審核機構?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基礎教育分社初中教科書責任編輯張照告訴記者,目前尚無統一機構對教科書進行審核,出版社按各自依據進行注釋。之所以這樣做,主要是為了實現教科書多元化,避免一家觀點獨行。張照強調:『沒有一統天下的觀點,也沒有必要按照一個標準進行注釋。』 人教版【語文】八年級上冊責任編輯賀敏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一般情況下,我們的教科書注釋以古地名為依據。這個注釋是我們組織專家研討之後確定的。只要人教社出版的教科書注釋一致就沒有問題,沒有必要考慮其他出版社如何注釋。』 對此,張照則說:『人教社比較贊同「南陽」為湖北襄陽說。我們傾向於「南陽」在今天河南南陽一帶。但為避免在教科書中出現傾向性,我們在【隆中對】一文中將「隆中」註解為:「一說在今河南,一說在今湖北。」』 學者:教科書應超越利益之爭 對於教科書的注釋問題,學界有何看法?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陳紹棣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北師大版教材對『南陽』的注釋『今河南南陽』是不準確的,應該是『南陽,郡名。包括今天河南南陽和湖北襄樊一帶』。人教版教材對『南陽』的解釋是正確的。 對上述觀點,【河南大辭典】常務執行主編石小生則持反對意見。他認為,人教社對『南陽』的注釋很不慎重。他說:『對沒有結論的爭議問題,史學界的處理辦法是,要麼「兩說」兼收,要麼不注釋。歷史上沒有一個史家對「躬耕於南陽」作過注,包括陳壽的【三國志】。目前為止,這還是一個沒有定論的爭議問題,教科書不能自己當裁判;否則會給後代的知識啟蒙傳達不正確的概念。』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秘書長梁滿倉也提出,對『南陽』的注釋如果單指『今河南南陽』不夠妥當。因為與『襄陽說』相比,『南陽說』的文獻支持要少得多。 實際上,古籍中的字詞、地名等專有名詞解釋不一的現象並不少見。教育部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主任楊九詮提出,不同版本教科書中對『南陽』、『隆中』的解釋,只要是基於專業和學術的正常選擇,沒有摻雜其他經濟利益的考慮,就沒有孰是孰非的問題。 在採訪中,學者普遍認為,教科書作為義務教育階段課本,有別於一般大眾傳播載體,在內容上應更嚴謹、更科學。對於尚無定論的爭議問題,教科書不能隨便下結論,更不能介入圍繞市場利益進行的爭論中。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趙汀陽指出,『南陽之爭』是一個歷史問題,但如果將經濟利益牽扯進來,那就不僅僅是學術之爭了!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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