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ald J.Munro,漢名『孟旦』,又譯為『蒙羅』,1931年出生於美國,是一位著名的漢學家,對中國哲學的研究既有『哲學味』又有『中國味』,還滲透着深刻的教育思想。孟旦的著作和論文頗豐,在他的代表作【中國早期『人』之概念】中一反傳統的『中國古代沒有平等思想』觀點,以獨特的視角挖掘出中國古代哲學中的平等觀念。(Donald J.Munro,The Concept 0f Man in Early China,New York: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9,本文對這本英文著作中的文字作了大量的引用,所引文字的大部分是在參照中譯本[美]孟旦:【早期中國『人』的觀念】,莊國雄、陶黎銘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的基礎上,由筆者本人作了重新翻譯)
一 他首先區分『平等』的兩個概念,即人的自然平等和價值平等。人的自然平等是一個描述性的術語,指一切人與生俱來的共同屬性或者性質;而人的價值平等是一個評價性的術語。指一切人都具有相同的『價值』,應當受到同等的待遇、享受同等的權利。(同上,第1-2頁) 孟旦研究發現,儒家相信人是社會性的動物,一切人生來都平等地被賦予了能夠評價物體、活動、地位或事件的天然差異、是非以及事物或行為合適與否的『評價之心』:同時他們又有着相同的生物特性,對相同的狀況(如恐懼、欺騙、飢餓、親情)也會作出相同的反應,因此他們是自然平等的。(同上)但是,他們卻主張現實中的等級制,因為他們認為人的後天是可以不平等的,因為社會等級制是自然的,它並不與人的先天自然平等觀念相矛盾。人們雖然都平等地擁有『評價之心』,但因運用評價之心所表現出的程度不同,而顯示出等級差別(同上,第115-116頁)。 道家認為,萬物(包括人)都是由『道』而生,都是遵『道』而出,所以人是自然平等的。可以說,道家將平等主義推向了巔峯。但他們否認儒家的道德觀念、等級制觀念和社會特權觀念;堅持平等不僅存在於人之初,而且存在於所有成人之間。 墨家反對世襲特權,承認人的自然平等。如墨子說:『古者聖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有能則舉之。』(【墨子,尚賢上】)韓非也說:『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道】)可見,法家也認為人生來是自然平等的,沒有人能把特權當作生而有之的權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由上可知,中國古代思想家大都承認人與生俱來的自然平等,但儒道兩派對後天人是否平等卻意見相悖。另外,筆者認為法家的平等觀十分複雜,並不像孟旦說的那麼簡單。人們也許會稱法家為現實主義者。因為法家除了主張人的自然平等外,還極力主張在現實生活中或在現實利益面前是平等的。在法家眼裏,君臣之間也不過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有着共同的利益罷了。但是,如果從『勢』的角度看,法家又認為,君臣之間也是不平等的。當然不僅是道家和法家,甚至就連儒家的創始人孔子也承認人的不平等,人有與生俱來的智力差異,人有『上人』和『中人』之別等。 來源:國學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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