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 中国“文化企业30强”是综合评估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定的。较之往年,今年“文化企业30强”的推荐标准进一步提高。在经济效益指标中首次增加纳税总额项,文化艺术类别的税前利润项入围标准从过去要求过百万元提高到过千万元。在指标标准提高的情况下,今年入围企业总数达到67家,比去年增加14家,显现出各地文化企业迅猛发展的良好态势。 今年的“文化企业30强”,既有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出版发行等传统文化企业,也有动漫游戏、网络文化、主题公园等新兴业态的文化企业;既有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等老字号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也有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反映了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多种门类、多种所有制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 从各项数据指标来看,今年“文化企业30强”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文化企业总体实力更强、规模更大。今年“30强”企业总的主营收入、税前利润和净资产分别为1595亿元、225亿元和1693亿元,与去年“30强”相比,三项指标分别增长29.3%、64.2%和44.1%。二是转制国有文化企业优势更加凸显。在今年“30强”企业中,2003年以来转企改制的企业共19家,占总数的63.3%。国有或国有控股有24家,占总数的80%。这充分证明了文化体制改革对培育市场主体、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巨大作用。三是上届“30强”企业多数继续入选,新兴业态类变化较大。上届“30强”中有23家企业在本次入选,占总数的76.7%,且主营收入、税前利润和净资产分别比上年有所增长,说明原有的“30强”企业总体上仍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同时,今年新增7家企业,4家为新兴业态企业,反映了文化与科技融合、文化与旅游结合的产业潜力正在发挥。 “文化企业30强”推荐活动自2008年以来举行了三届。活动开展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正逐步成为反映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企业规模实力的重要品牌。 入选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山传媒有限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江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江苏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完美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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