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是一個科學技術大國,這和它嚴防學術腐敗是密不可分的。長期以來,英國並沒有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官方機構,來專門負責處理學術腐敗等不當學術行爲,而是主要依靠學術界的自律來監督學術腐敗。主要依靠行業自律來監督行業腐敗的方式,不只爲學術界所獨有,也被學術刊物等媒體行業運用。 在英國,研究機構、基金會等科研投資機構、學術雜誌是進行學術監督的主體。研究機構和科研投資機構的主要措施是自行制定內部準則,調查不正當學術行爲,並進行內部處理。一旦學術腐敗被揭露,肇事者不僅聲譽大損,其科研經費來源也會成爲問題,甚至無處『化緣』,對其學術活動的影響無異於釜底抽薪。 近幾年,學術刊物界對不當學術行爲的態度越來越強硬,建立了由學術雜誌編輯組成的出版道德委員會,針對一稿多投、不當署名、偽造和篡改數據、剽竊等一系列不當行爲,推出了一些處罰原則,包括去信申斥、拒絕再接受過錯方提交的論文、公開不正當行爲細節等。可以看出,一旦被列入『封殺』名單,過錯方發表論文的難度將提高,甚至被堵死路子,這是任何一個科研人員最不願看到的後果。 例如,當今的學術活動需要有充分的資金支持,作爲不願當冤大頭的出資方,英國的科研投資機構對不當學術行爲有很嚴厲的處罰措施。據有關報導,作爲英國最大的獨立科研投資機構的威康信託機構,曾支持人類基因組計劃英國部分等許多重要研究。該機構發布了『良好研究活動指導方針』和『關於不正當研究指控處理聲明』,詳細規定了什麼樣的研究是正當合理的。如果不正當學術行爲被證實,威康信託將採取多項處罰措施,包括給過錯者去信申斥、要求撤銷或糾正已發表的相關文章、撤換有關項目的研究人員、對過錯者以後的工作進行特別監督、特定期限內不准過錯者申請威康信託的資助、要求過錯者返還資助款及利息、要求有關研究機構採取措施等。 必須承認,英國依靠行業自律來監督學術腐敗能夠行得通,是和其文化傳統和發展歷程密切相關的。作爲靠重商主義發展起來的國家,數百年來,契約精神生根發芽,已成爲英國文化的一部分,深植於整個社會,浸染到各行各業,影響到每一個社會成員。簡而言之,英國不是一個人情社會,而是一個契約社會,看重信用。一個人一旦失去信用,在生活中會感到處處受到掣肘。一個學者一旦被發現弄虛作假,失去信用,也就意味著聲譽掃地,甚至是其學術生涯的終結。 不過,面對巨大的名利誘惑,英國也非學術淨土,同樣不乏鋌而走險、弄虛作假之徒。例如,英國律師查爾斯・道森1913年在【倫敦地質學會季刊】發表文章,聲稱他在蘇塞克斯郡的辟爾唐發現了一些頭骨碎片和一個下頜骨化石,被大英博物館專家鑑定爲一種早期人類化石,命名爲『道森曙人』,因爲它彌補了達爾文進化論對猿進化到人過程中考古證據的空白,引起了很大轟動。但後來的檢測技術證明,道森曙人化石是用現代人類頭骨和黑猩猩下頜骨偽造的。這個英國科學史上的最大騙局已成爲英國科學界的恥辱,道森本人自然是身敗名裂。現在,科研體系日益嚴密,實驗設計、數據分析、文章署名、文獻引用等都建立了嚴格的標準,發表的論文要經過同行評議,造假欺詐等不端學術行爲雖已不太容易矇混過關,但仍時有發生。 例如,抄襲論文在英國大學中就屢禁不絕。英國大學爲防止學術抄襲專門建立『電子文庫』軟體系統,收集了海量的書刊、學術著作、論文等文獻,對提交的論文進行逐字逐句的掃描比照,檢查是否有抄襲行爲。英國有數萬中國留學生,作爲經驗之談,有的老留學生會告誡留學後輩,不要抄襲和作弊。一旦被發現抄襲或考試作弊,學生或被開除學籍,或可能因侵犯智慧財產權被告上法庭,原作者可以保留控告抄襲者並索賠的權利,後果非常嚴重,甚至遺恨終生。 雖然大學對抄襲論文嚴防死守,但對留學生在錄取以及學術要求方面,各大學之間掌握的尺度也存在較大差異,相對而言,有的嚴格,有的寬鬆,這和各大學自己的學術水準有關。一些輿論認爲,有些大學爲了獲取留學生的高額學費而濫招,反正英國不是移民國家,這些留學生畢業後不會留在英國,好壞不會影響英國,這也是學術腐敗的一種表現。這樣的說法很難說是空穴來風。 有些英國學者認爲,英國應該成立一個全國性的官方機構來處理不當學術行爲,因爲非官方組織的學術監督能力畢竟有限。但另一部分學者認爲,額外的監督可能有副作用,弊大於利,還是以自律爲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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