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職文保員羅國雄正在廟坡山漢王陵巡查。 本報記者 李韻攝 『長沙市共有2608處不可移動文物,兩年來事故發生率為0。』長沙市文物局副局長唐彬向記者介紹時,底氣十足。 兩年時間不算長,但是『0』仍然讓記者感受到了其中的分量――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等,大多數處于田野中。長沙市現有不可移動文物2608處,其中設有文物保護機構的僅159處,也就是說,這個0事故,是在近94%的文物點沒有專門保護機構的情況下創造的。而這類沒有設置保護機構的不可移動文物,特別是那種處於荒郊野外的,即使是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在全國不少地區也處於疏於管理甚至失控的狀態。像長沙市文物局這樣,敢於如此斬釘截鐵地打包票的,在全國沒幾家。 那麼,長沙的底氣從何而來? 納入工作績效考核 如果在兩年前,長沙文物局並沒有這樣的自信。 從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初,長沙市發生了『12・29』古墓葬被盜掘系列案件,20座歷代墓葬遭到不同程度破壞。其中,位於望城區、嶽麓區交界處、方圓約6.4平方公里範圍內的11座西漢古墓,後被確認為西漢時期長沙國王陵及其貴族墓,是研究漢代長沙國歷史不可或缺的重要實物資料。 這一系列重大案件的發生,使得長沙市認識到了田野文物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2009年7月,在『12・29』系列案件成功偵破後,他們下大力氣健全了文物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從政策層面上建立起不可移動文物安全管理保障體系。 當年9月,長沙市政府出台【長沙市不可移動文物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全市範圍內每處不可移動文物點必須有專人值守,每年工作經費平均不低於4000元,文物安全管理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長沙市副市長何寄華向記者介紹,2010年,長沙市、區縣政府設立了共計1000萬元的不可移動文物的專項安全管理經費,其中長沙市級財政補助經費為300萬元。 為確保管理真正落到實處,長沙市還嘗試建立績效考核制度。比如,不可移動文物的安全管理情況納入了政府的年度工作績效考核,而且具有一票否決權:出現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取消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在上一級人民政府的年度評先資格,對單位和個人實行行政問責制,使各級政府真正履行『守土有責』。另外,對區縣不可移動文物安全管理進行考核,按機構設置、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安全狀況等量化打分,分值與市財政承擔的30%專項資金掛鈎,低於60分者,取消市級財政專項資金補助;對文物保護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2010年,根據考核結果,全市共表彰了5個不可移動文物安全管理先進單位和40名優秀文物保護員。 建立安全責任網絡 處於公共地帶的不可移動文物易成為犯罪分子的目標,也容易因管理上的疏忽而出現安全隱患。 針對這一情況,長沙市建立了『市、區縣、鄉鎮(街道)、村(保護員)』的四級文物安全責任體系,明確每級政府、每項工作的具體責任。市政府和區縣政府、區縣政府和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和村(文物保護員)之間分別簽訂【文物安全責任書】。各區縣、鄉鎮(街道)的行政首長為轄區內不可移動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這樣,層層負責的工作體系編織成了一個行之有效的文物安全網絡。 為確保安全網絡中的每項責任都落實到人,長沙市還建立了文物安全四級巡查體系,實施守點文物保護員日查、鄉鎮文物聯絡員周查、區縣文物巡護員月查、市級文物督查員抽查的四種交叉式立體巡查,及時掌握文物點動態信息。對一些重要文化遺產則採取重點巡查,層級盯防。如針對西漢長沙國王陵、明吉藩王陵等重點難點區域,除區縣、鄉鎮和守點文保員的巡查外,市文物安全督查員還堅持了一周一督查制度。 與此同時,加大文物保護宣傳,讓百姓了解和認同文保理念,也成為長沙市文物保護的一大經驗。 目前,長沙市已建立了一支由教師、學生、公務員、醫生、社區工作者、退休幹部等自發參與的文物保護志願者隊伍。民眾對文物安全工作的自覺參與,無形中拉出了一張保護文物的大網。『監護文物的眼睛多了,傳遞信息的速度快了,文物當然就更安全了。』長沙市文物局長曹凜說。 從點到面、全民監管,安全責任網絡在長沙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全覆蓋。 896名文保員堅持巡查 高達57攝氏度的地面溫度,加上蚊蟲無孔不入的攻擊,讓記者苦不堪言。而這一切對文保員來說,早已習慣了。上山的路是文保員用砍刀砍出來、用腳走出來的。他們一邊用砍刀砍着兩邊的雜草,一邊說:『草長得猛,兩天不砍就看不到路了。』記者氣喘吁吁地爬到山頂,看到腳邊有一個直徑三米左右、半人深的坑。他們說,這是一個未遂的盜洞。當時盜墓賊正在挖洞,被夜巡的文保員發現,通報山下的公安值班室,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在廟坡山周邊兩平方公里範圍內,有17座王陵,差不多一個山頭上一座。除了5名專職文保員,每座王陵還配有一個由當地居民兼職的文保員。張德明說,今天記者上的廟坡山王陵是距公路最近的,最遠的馬坡山王陵往返得一個半小時。他們5人,分為4組,每天都要到每個王陵巡查兩次,白天一次,夜間23點至次日凌晨5點一次。 打開文保員隨身攜帶的【望城區不可移動文物點安全保護工作記錄台賬】,記者看到,每天巡查都有認真的記錄,誰來過文物點,文物點的狀況如何,當然,出現最多的是『排查各點正常』。 我國現行的是文物保護分級制度,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得到了優先的保障。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以後,大量未定級別的新增不可移動文物,雖然【文物保護法】明確予以保護,但由於數量大、涉及面廣、缺少專門機構管理而存在安全隱患。而長沙市的文物安全基層末端守護機制,有效地解決這一問題。 像張德明和羅國雄這樣的專職文保員,在長沙共有896名。從上崗第一天開始,他們每天都必須對自己負責的文物點進行兩次巡查,確保文物萬無一失。事實證明,末端守護機制對確保文物安全至關重要。 正是因為有政策的保障,有安全網絡的全覆蓋,有點對點的監控,長沙市文物局才能夠時刻掌控每一處文物點的安全現狀,所以他們才能如此自信與自豪:2年,730天,2608處文物,0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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