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昨天上午分組審議民事訴訟法草案,就備受關注的公益訴訟、小額訴訟問題,以及再審、鑑定、證據、迴避等相關制度提出建議。任茂東委員關於把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公益訴訟範圍的建議,獲多位委員附議。
公益訴訟 破壞文化遺產當納入公益訴訟 民訴法二審草案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社會團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任茂東委員建議,將『人爲破壞文化遺產』明確寫入此條,把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公益訴訟範圍,逐步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公益訴訟制度。 他表示,最近文物保護法執法檢查發現,許多文物不斷走向非正常的消亡,當以公益訴訟方式來保護我國文化遺產。 這一建議獲多位委員贊同。白克明委員附議表示,改革開放以來短短30多年就有20萬座古墓被盜,形勢相當嚴峻。周玉清委員說:『我完全贊成把文物保護納入公益訴訟。之所以大批文化遺產滅失,就是因爲GDP崇拜,不堅持科學發展。因此把人爲破壞文化遺產納入公益訴訟的範圍非常必要。』 增加個人參與公益訴訟的權利 『多年來,不少維護公共利益的案件都是個人在訴。』馬福海委員昨天審議時提出,『個人的參與可以促進社會管理發展和完善,建議增加公民個人參與公益訴訟的權利。』全國人大代表黃學軍也認爲應賦予公民提起公益訴訟的權利。 嚴以新委員則認爲,當前對公益訴訟的規定不具可操作性,因現有法律尚無所謂的『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社會團體』,訴訟主體不確定,公益訴訟只能停留在紙面上。 他建議將『檢察機關』明確寫入公益訴訟主體,並明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包括污染環境,虐待動物,壟斷、不正當競爭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侵害、破壞、浪費公共設施等國有財產,及檢察機關認爲應當提起訴訟的其他行爲。 除明確社會公共利益的概念外,還有委員提出,當增加對公益訴訟程序的規定,如公益訴訟可否撤銷和解,公益訴訟費用、舉證、賠償對象等。 相關 退役軍人養老保險由中央財政承擔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天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將於7月1日起施行。法律突出國家爲軍人保險提供財政撥款和政策支持。 法律規定,軍人傷亡保險所需資金由國家承擔,個人不繳納保險費;還規定退役軍人養老保險中,『軍齡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所應繳納的保險費,由中央財政安排,而此前由地方財政解決。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參加保險,國家給予相應補助的規定,也保障了這一特殊群體的保險權益,減輕軍人後顧之憂。 下屆全國人大代表明年1月選出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方案昨天由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代表名額不超過3000人,其中台灣暫時選舉13名。 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明年3月任期屆滿,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應於2013年1月選出。今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關於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規定下屆全國人大代表香港36名、澳門12名、解放軍265名。 來源:京華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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