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启军李晓峰)“以前必须先付押金,遇上急病也得先办手续,钱没带够可不行。现在好了,先住院、后交钱,报销比例大,群众都欢迎。”这是5月22日金大爷在吉林省延吉市中医院出院时发出的感慨。 今年3月2日起,该院实行“先住院、后交费”制度,涵盖了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患者,以及个别未参合或参保但有困难证明的贫困患者,为他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在不到3个月时间里,已有近千患者享受了“先住院、后付费”的待遇,无一人逃费。 住院患者只需出示医保卡等身份识别证明,就可以办理住院手续。无论是住院前还是住院中,都不需要患者交付一分钱,全部费用都由医院暂为垫付。出院时,根据患者所持不同的参保方式报销,患者只需缴付自己承担的自费部分。此举简化住院程序,同时也解决了以往由于住院押金不够,急、危重病人耽误治疗时机的现象。 其实,该院2004年就曾实行过“先看病、后付费”的措施,尽管当时确实方便了患者就医,但实行几个月后,发现有逃单现象,于是停止了这项措施。今年再次实行住院患者“先住院、后交费”制度,医院一方面是出于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越来越健全的考虑;另一方面,通过医改,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实践证明,这种新型付费机制,在患者和医院中建立起互相信任的纽带,赢得了便捷、效率、满意与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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