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馮磊)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下發通知,決定評選表彰全國中醫藥應急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範圍覆蓋從事中醫藥應急工作包括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單位和個人,由局醫政司具體組織實施,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評選表彰活動的具體實施。 通知要求參選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在汶川特大地震、玉樹地震、甘肅舟曲泥石流等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或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傳染病中醫藥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參選單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領導高度重視中醫藥應急工作,注重在應急工作中保持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單位應急組織體系完善,參與應急工作協調機制運轉順暢,有一定數量的中醫藥應急人員隊伍,配備符合要求的應急裝備和藥品儲備。中醫藥管理部門所占比例不超過10%。參選個人要求熱愛中醫藥事業,具有強烈的使命感和責任感,積極投身於中醫藥應急工作,具有組織或參與中醫藥應急工作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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