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東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5月25日通報全國鉻超標膠囊劑藥品基本查清抽檢結果,存在鉻超標藥品問題的生產企業254家。 國家藥監局表示,經過1個多月的工作,目前鉻超標膠囊劑藥品情況基本查清,抽檢結果已通過各省市及國家藥監局網站公布。國家藥監局組織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對全國生產膠囊劑藥品的1993家企業進行了抽樣檢驗,抽樣檢驗覆蓋全部膠囊劑藥品生產企業。截至5月24日,各級藥品檢驗機構共抽驗膠囊劑藥品11561批次,鉻含量在規定標準之內的合格產品10892批次,占94.2%,鉻含量超標的不合格產品669批次,占5.8%。存在鉻超標藥品問題的生產企業254家,占全部膠囊劑藥品生產企業的12.7%。 5月1日後新上市的4374批次膠囊劑藥品鉻限量批批檢驗結果全部合格。 4月30日前生產的膠囊劑藥品,企業自檢批次9萬批左右,發現鉻超標的已主動下架、封存、召回並銷毀。 其中,查出吉林省不合格產品96批次涉及40家企業,四川省不合格產品94批次涉及28家企業,遼寧省不合格產品87批次涉及15家企業;廣東省不合格產品42批次涉及16家企業,山西省不合格產品30批次涉及16家企業。 此外,廣西涉企14家,重慶13家,安徽、江西、貴州各11家,陝西、河南各10家,河北8家,黑龍江7家,浙江、福建、山東各6家,內蒙古、江蘇、甘肅各4家,上海、湖南各3家企,湖北2家,北京、雲南、青海、新疆各1家。 國家藥監局要求各地對抽樣檢驗發現鉻超標的藥品立即組織下架、封存、召回並銷毀。同時,對生產這些藥品的企業其他批次膠囊劑藥品實行批批檢驗。對2012年5月31日後仍未完成召回或被責令召回而未實施召回的企業,一律暫停其相關品種藥品的銷售和使用。對拒不配合召回工作或繼續銷售、使用鉻超標膠囊劑藥品的,依法嚴厲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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