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狀告紀連海剽竊自己學術論文的山西學者馬甫平,收到了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的民事裁定書,准許其撤回起訴。 5月25日,本報B1版以【紀連海被山西學者告上法庭】爲題,披露了馬甫平狀告紀連海事件。經有關單位出面調解,該案件終於塵埃落定。協議中說:2010年4月,紀連海先生應邀做客皇城相府,進行了【〖康熙字典〗之外的陳廷敬】的講座。隨後,皇城相府以紀連海之名在【皇城相府集團報】,將紀連海先生的講稿連續刊載。甲方皇城相府集團,本著友好的態度,組織乙方馬甫平、丙方紀連海進行庭外調解,達成如下協議:一、馬甫平先生在本協議生效後立即撤銷在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紀連海先生侵犯著作權的訴狀,撤訴後不再追究紀連海先生的侵權責任;二、馬甫平先生、紀連海先生在本協議生效後,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此次事件相關內容向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進行評論。否則,後果自負;三、作爲曾經邀請紀連海先生舉行講座的皇城相府,在馬甫平先生撤訴前一次性支付馬甫平先生各項損失(包括訴訟標的6200元及相關訴訟的各項費用)1萬元整。 來源:京華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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