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亞福
最近,田亮二胎事件引起公眾廣泛關注,在網上引起熱議。反對計劃生育的網民大多支持田亮生二胎,而支持計劃生育的網民大多認為田亮生二胎屬於超生,認為田亮不應該享有『生育特權』。針對所謂『生育特權』的觀點,我發微博說:『有些人很奇怪,當他的權利被剝奪後,他問:「為什麼張三李四的權利不被剝奪?」而不是問:「你憑什麼剝奪我的權利?」因此,當他看到富人享有比窮人更多的生育權時,他不是主張窮人應當享有與富人一樣多的生育權,而是主張富人應當享有與窮人一樣少的生育權。』
一位ID為『wenlizhe』的網友回貼說:『我想何先生這裡沒搞清楚,大家是痛恨不公平的現實,而不是對計生的認同。』說到『公平』(或『平等』),我以前寫過一篇文章【生育政策應該平等】(見2011年8月12日【南方都市報】)說過:『筆者認為,無論人口政策的走向如何,有一個原則是應該堅持的,這個原則就是----平等。』當然,其實在那篇文章中我還想補充如下一段(只不過報紙不敢刊登罷了):『事實上,我不但主張窮人應當享有與富人一樣多的生育權,城市居民應當享有與農村居民一樣多的生育權,漢族應當享有與少數民族一樣多的生育權,而且,我還主張,不論是窮人還是富人,不論是城市居民還是農村居民,也不論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都應享有自主生育的權利。』
平等是很重要的,但僅有平等是不夠的。例如,如果全國不分城鄉、不分民族都實行獨生子女政策,雖然這種政策也是平等的,但並不是什麼好政策(當然,我不相信獨生子女政策在少數民族和農村地區能夠實行得下去)。
那麼,田亮生二胎是否有『生育特權』?我認為,一對夫婦無論生多少個孩子都是基本人權,而不是什麼『特權』。只不過由於中國很多夫婦擔心承受不起『超生』處罰而不敢生二胎,而田亮(以及其他生二胎的富人)承受得起『超生』處罰,所以一些人認為田亮以及其他生二胎的富人享有『生育特權』。打個比方,有一個富人買了一條金項鍊,一個買不起金項鍊的窮人難道能指責這個富人享有『購物特權』?事實上,任何人都有購買金項鍊的權利,只不過有一些窮人買不起罷了。所謂『平等』,是指權利平等,而不是指能力平等,也不是指收入平等。
有些計生支持者可能會說:『你舉上面的這個例子不恰當,因為購物是合法的,而超生是違法的。』事實上,既然計生委說『法律規定超生者必須繳納社會撫養費,不是罰款,而是超生者對社會進行的經濟補償。』那麼『超生』就不是違法行為。退一步來說,即使『超生』是『違法』行為,富人『超生』同樣會受到處罰,因此富人並沒有享有『生育特權』,只不過富人具有較強的抗處罰能力罷了。
即使是在生育自由的國家,有些夫婦養得起並願意生三個孩子,有些夫婦只養得起一個孩子,難道那些只養得起一個孩子的夫婦能指責那些生三個孩子的夫婦享有『生育特權』?
雖然按照現行計生政策,農村居民享有比城市居民多一點的生育權,但事實上,不論是農村居民還是城市居民,都是計生政策的受害者。一些城市居民看到農村居民享有比自己多一點的生育權,感到不公平,因而主張農村居民也應享有與城市居民一樣少的生育權,這是沒有道理的。打個比方,張三被強盜搶了10萬元,李四被強盜搶了5萬元,難道張三能夠說李四沒有被強盜搶更多的錢是不公平?我認為,張三應該把矛頭對準強盜,而不應把矛頭對準李四。
田亮生二胎,引起這麼多人的指責;同樣是體育明星、跳水明星,伏明霞嫁給香港人後,生了三胎,卻獲得很多人的祝福。為什麼在計生支持者眼中,伏明霞生三胎是合法的,而田亮生二胎就是『違法』的?難道這公平嗎?要知道,香港的人口密度遠遠高於中國大陸,人均自然資源遠遠少於中國大陸,按照計劃生育理論,香港更應該實行計劃生育。那些指責田亮享有『生育特權』的人,更應該指責香港人享有『生育特權』。事實上,如果說可以自由生育就是享有『生育特權』的話,那麼,除了中國大陸以外,現在世界上99%國家的公民都享有『生育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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