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亞福 最近,中國領導人在訪美期間表示:『中國不允許強制墮胎。』我認爲,按照中國官方文件的術語來解釋,這句話是完全正確的。在計劃生育的官方文件中,是不會明確允許『強制墮胎』的,一般會用『補救措施』這個詞來代替。例如,【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計劃外懷孕的,必須採取補救措施,終止妊娠』。【河南省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第23條規定:『不論何種原因,凡計劃外懷孕的都必須採取補救措施,中止妊娠。』 中國媒體有關計劃生育的新聞報導中,有大量的關於『補救措施』方面的內容,下面摘錄幾篇有關報導: 其一,2011年1月18日臨海新聞網報導:(白水洋鎮)抽調精幹力量組建計劃生育聯合執法小分隊隨時待命,一旦掌握計劃外懷孕線索,馬上制定相應的追逃方案,開展追逃。僅在去年5月份,就組織外出追逃行動11次,完成社會撫養費徵收33.05萬,落實補救措施11例,其中引產11例,落實結紮2例。 其二,2010年3月31日婁底新聞網報導:連日來,雙峰縣洪山殿鎮計生辦、派出所、綜治辦等多個職能部門聯合行動,對太平寺城區等流動人口聚居點進行集中清理,以堵塞流動人口政策外生育漏洞。此次共清理流動人口400多人,查出政策外懷孕對象12人,落實補救措施6人,移交管理責任單位落實節育措施8人。 其三,2009年7月15日寧海新聞網報導:一旦發現政策外懷孕,千方百計採取補救措施,堅持做到發現一例、解決一例,不拖延、不失管,讓群眾始終繃緊『計劃生育』弦。據悉,到目前已有4例不符合政策懷孕對象到縣計劃生育指導站施行引產手術。 其四,2008年8月15日四川在線報導:越西縣開展計生『三查』服務,今年以來,全縣對46803人育齡婦女開展了『三查』,安環1012例,查出計劃外懷孕婦女159人,全部採取了補救措施。 因此,中國不允許『強制墮胎』,但允許『補救措施』。可見,漢語實在是『博大精深』,同樣一種事實,用不同的詞語來表達,會有不同的意義。很多人都聽說過這樣一個歷史故事:曾國藩率湘軍討伐太平天國初期戰勢失利,後在寫給皇帝的報告中提到戰況是『屢戰屢敗』,當時眾人覺得不妥,經過商議,曾國藩改爲『屢敗屢戰』。朝廷看到奏章後,認爲其勇氣可嘉,不但沒有處罰他,反而委以重任。其實,『屢戰屢敗』與『屢敗屢戰』,所表達的事實基本上是一樣的----打了很多次敗仗。雖然僅僅是文字順序的改變,但含義完全不同,『屢戰屢敗』的將領是倒霉的、無能的將領,而『屢敗屢戰』的將領則是越挫越勇的將領。 說到這裡,我想起了一段往事: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我讀中學時,有一次上政治經濟學課,當老師講到『失業是資本主義的不治之症』時,我提問道:『社會主義國家不是也存在失業現象嗎?』老師板起面孔說:『社會主義國家沒有失業,只有待業!』此語一出,全班譁然。我真不知道『失業』與『待業』這兩個詞有何區別,我只知道,這兩個詞都表達同一個意思-----沒有工作。所以,如果政治老師直說:『在社會主義國家,人人都有工作。』我認爲他是在睜眼說瞎話。當然,現在中國比起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畢竟有進步了,官方文件也承認在社會主義國家也存在失業現象了。然而,不知道官方文件何時才會把『補救措施』直稱爲『強制墮胎』(或『被自願墮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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