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亞福
近年來,由於對官員的政績考核中,GDP一直是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硬指標』,因此,各地在GDP增長率指標上普遍存在這種情況:在上級指標基礎上加碼,導致GDP增長率指標越往下定得越高。例如,中央提出某一年的GDP指標是預期增長8%;到了省一級,這個指標就變成9%;而到了市一級,這個指標就變成了10%。這樣就造成這種結果:在統計每年GDP數據時,地方GDP數據加起來往往高出全國GDP。例如,2010年全國31省市區GDP總和為43.27萬億元,比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全國總量39.80萬億元多出將近3.5萬億元;2011年全國31個省市區GDP總和為51.8萬億元,比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全國GDP多出4.6萬億元。
由於新聞媒體的廣泛報道,GDP指標層層加碼這種情況已經廣為人知;然而,中國的生育率指標存在『層層壓低』現象,由於新聞媒體很少報道,因此很少人注意到這種情況。下面試進行具體分析。
2007年1月公布的【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報告】認為:『全國總和生育率在未來30年應保持在1.8左右,過高或過低都不利於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既然中國人口世代更替的總和生育率在2.3左右,那麼1.8這個指標顯然是過低了,不符合人口的可持續發展。然而,即使是這麼低的生育率指標,到了省一級,這個指標被進一步壓低;到了市一級,就更低了。下面舉例說明。
【浙江省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定:『發展目標:人口總量適度增長。低生育水平保持穩定,「十二五」期間,自然增長率控制在6‰以內,總和生育率控制在1.6,計劃生育率在90%以上。到2015年末,人口總量控制在5700萬人。』
【杭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規定:『主要目標:適度低生育水平保持穩定。按人口計生政策生育,到2015年末,全市戶籍人口控制在725萬人左右,自然增長率控制在3.5‰左右;計劃生育率保持在96%以上。』
杭州市的『十二五』規劃雖然沒有對總和生育率做出明確規定,但對人口自然增長率做出明確規定。同時,杭州市的規劃還給出了如下數據:『全市「十一五」期末戶籍總人口為689.10萬人,達到了「控制在715萬人以內」的規劃目標要求;年均人口出生率約9‰,達到了「控制在9.5‰以內」的規劃目標要求;年均自然增長率約3.3‰,達到了「控制在4.6‰以內」的規劃目標要求;總和生育率1.17,達到了「控制在1.4以內」的規劃目標要求。』
對比上面兩段的數據,可以看到,杭州市『十一五』規劃目標要求是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4.6‰以內;而杭州市『十二五』規劃目標要求是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3.5‰左右。可見,杭州市『十二五』規劃目標比『十一五』規劃目標更加嚴格!既然杭州市『十一五』規劃目標要求是總和生育率控制在1.4以內,那麼我們可以推斷:杭州市『十二五』規劃目標要求實際上是總和生育率控制在1.4以內或1.3以內!
綜上所述,【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報告】要求全國總和生育率保持在1.8左右,而浙江省要求總和生育率控制在1.6,而杭州市要求總和生育率控制在1.4以內,層層壓低。
事實上,【杭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已經說明杭州市『十一五』期間的總和生育率只有1.17,如此低的生育率,僅相當於世代更替水平的一半。也就是說,按照1.17的總和生育率,下一代人口比上一代人口減少一半!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採取措施適當提升杭州市的生育率,而不應繼續要求『適度低生育水平保持穩定』。這是因為,1.17的總和生育率絕不是什麼『適度低生育水平』,而是『超低生育水平』!【杭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要求保持這種危險的『超低生育水平』,不但不符合人口的可持續發展,而且也違反了【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報告】關於全國總和生育率保持在1.8左右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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