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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時代拋棄的賴寧(2)

國學新聞| 文化論壇

2012-6-11 23:51| 發佈者: 裏人| 查看: 1443| 評論: 0|來自: 中國青年報

摘要: 賴寧這個精神符號永不過時 有人斷言,賴寧遲早要退出歷史的舞台。這話的潛台詞便是,賴寧這個榜樣已經過時,這個精神符號已經喪失了現實意義。果真如此嗎?!我們需要追問的正是這個問題。 誰也不能否認,今 ...

賴寧這個精神符號永不過時

有人斷言,賴寧遲早要退出歷史的舞台。這話的潛台詞便是,賴寧這個榜樣已經過時,這個精神符號已經喪失了現實意義。果真如此嗎?!我們需要追問的正是這個問題。

誰也不能否認,今天的中國社會已經進步到了高度尊重生命權並將其置於至高無上的地位。今天我們絕對不允許也一定不會鼓勵一個未成年孩子為了救火或救人而獻出自己的生命,因為他們自身都還是需要獲得保護的弱者,他們沒有責任更沒有義務以自己稚嫩的生命去承擔與其自身不相稱的社會義務。因此,毋庸置疑,如果是在今天,我們絕不贊同也不鼓勵賴寧這樣的孩子去救火。事實上,即便在1988年,當賴寧主動上山救火時,政府工作人員也曾試圖將他帶離現場,沒曾想他又返回救火現場並最終發生了慘痛的悲劇。

與此同時,我們也不能否認,在賴寧這樣一個幼小孩子身上閃現出來的崇高精神品質――那種見義勇為,臨危不懼的精神,在任何時候都會打動我們並令我們潸然淚下。尤其是當一條弱小的生命在對抗強大的對象時所呈現出來的悲壯與壯美,更足以震撼我們的心靈。因此,今天當我們重溫賴寧這位少年的英勇行為時,我們依舊稱他是英雄。

賴寧成為一種精神力量的一個載體,如果我們忽視或隱去他的少年――未成年人身份,我們也依然會被他感動。可見,我們看重的是賴寧身上所體現出來的利眾精神,我們絕不倡導少年兒童用犧牲生命作代價去見義勇為,但我們也要鼓勵孩子們從小培養起見義勇為的高尚品德,鼓勵他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見義勇為。特別是今天,在類似小悅悅事件接二連三地在我們身旁發生這樣的時代,倡導包括見義勇為、捨生取義之內的民族精神,尤顯必要。

弘揚社會正氣呼喚正義與良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同樣熱切呼喚見義勇為。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一個遺忘民族文化根基、拋棄傳統美德的國家勢必將面臨精神血脈斷流的危險。所以,我們今天講向賴寧學習,是一種揚棄,一種螺旋式上升的倡導,其實質是為了更好地傳承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精神。這是一種具有普適性的永恆的價值追求。從這個層面上看,賴寧這個精神符號永不過時,任何時候都有其存在和弘揚的巨大價值。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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