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說向賴寧學習,是一種揚棄,一種螺旋式上升的倡導,其實質是爲了更好地傳承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精神。這是一種具有普適性的永恆的價值追求。從這個層面上看,賴寧這個精神符號永不過時,任何時候都有其存在和弘揚的巨大價值。 一個中國男孩的精神世界 24年前,一個14歲的少年因爲奮不顧身地參與撲救山火英勇犧牲而被共青團中央和國家教委授予『少年英雄』的稱號。1990年代,他成爲中國青少年學習的榜樣,成爲那個時代捨生取義、見義勇爲的一個熠熠閃光的精神符號。他的事跡進入了小學【思想品德】教科書。 他,就是賴寧,四川省石棉中學初二學生。 關於他的壯舉,通常都是這樣介紹的:1988年3月13日,爲了撲滅突發山火,挽救山村,保護電視地面衛星接收站的安全,他主動加入撲火隊伍,在烈火中奮戰四五個小時後遇難。隨著對他的生平事跡採訪的深入,人們發現,賴寧曾三次救火而不留姓名,他對祖國、對家鄉、對人民、對生活無比熱愛。在初一時有道考試題:『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發生矛盾時,我們應該怎樣做?』賴寧的回答是:我們應該以集體利益爲重,把集體利益放在首位,個人利益放在次位,必要時要捨得犧牲個人利益去維護集體利益,關鍵時刻甚至要勇於獻出自己的生命去維護集體利益。次年他竟然用自己的生命印證了自己的這一回答。 賴寧有著遠大志向,立志要做李四光那樣的科學家;他堅持幾年爲家鄉探險尋寶,利用節假日採集礦石標本。他如饑似渴地學習,好追根尋底,有積極探求的進取精神,是個全面發展的好學生。 然而,救火畢竟不是一個生命嬌嫩脆弱的孩子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在生命與財物面前,人們更重視生命價值的至高無上。因此,即便在1989年,團中央和國家教委號召全國各族青少年向賴寧學習時,也沒有特意強調他以弱小的生命去對抗無情的大火這樣的見義勇爲捨生取義英勇犧牲,而是倡導『學習他胸懷大志,從小做起;學習他熱愛科學,勇於實踐;學習他積極進取,全面發展;學習他熱愛祖國,臨危不懼』的精神品格。 進入21世紀,人們的生命觀更加強化,以人爲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人心。而隨著【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出台,全社會更加關注未成年人的基本權益。在這樣的時代環境下,再去提倡學習賴寧似乎變成了尷尬爲難之事。因爲學習賴寧,必然要提到學習他的見義勇爲,爲了集體財產犧牲個人一切。顯然,這樣的倡導,放到一位未成年人身上很不合適。於是,學習賴寧的聲音逐漸減弱,賴寧的事跡也從少年兒童的世界裡漸行漸遠。 現在,是到了對學習賴寧活動進行小結的時候了。從媒體的報導上看,賴寧原本就是一個有血有肉的真切可感的男孩子。這位14歲的少年調皮又愛搞怪,他是一起玩的孩子們的『頭兒』。當一個朋友被人欺負了,他還會帶頭去摘那家人的葡萄。和賴寧一起救過火的周偉說,他覺得關於賴寧的報導過於集中和拔高,讓他感覺不像自己的同學了。和大家一起朝夕相處的人,突然間成了英雄,同學們都覺得很不適應。在【賴寧的世界】的作者孫雲曉眼裡,賴寧有些出格,不是一個正統的樣板英雄。他這樣寫道:『創作這部作品是爲了實現我的一個夢:淋漓盡致地表現一個中國男孩子的世界,一個充滿雄性氣息的世界,一個具有高貴氣質、高尚追求的世界。』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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