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在廣西桂林舉辦的『2012第七屆城市發展與規劃大會』上,與會中國專家認為,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發展應相輔相成,做到『古今兼顧,新舊兩利』。
自1982年中國國務院公布首批24個歷史文化名城以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制度已建立30周年。迄今,中國已公布118個歷史文化名城、181個歷史文化名鎮、169個歷史文化名村。但由於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多地對旅遊、商業的過度開發,造成大量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正在逐漸消失。 中國名城委秘書長、北京名城保護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邱躍指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首先要摸清家底、明確概念,對本地歷史文化資源有全面性了解;其次,因地制宜的編制規劃,制定規範條例,並由政府建立專門機構保障政策的實施;再者通過發動群眾、依靠專家使本地維修整治達到點線片面相結合的效果。 現階段一些城市為追求經濟效益,發展旅遊,出現大張旗鼓的修繕文物、重建古城等現象。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曹昌智認為,這樣的做法即使『修舊如舊』,也是『文物造假』,『假古董』。文物、遺址和歷史建築均屬於真實的歷史遺存,對已經全部毀壞的地面文物建築和歷史建築,沒有必要大量重建。確需傳承某種特殊價值的歷史文脈,也應適度。 如何平衡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發展?曹昌智說,城市發展應遵循『古今兼顧、新舊兩利』原則。在古城保護更新的同時,另闢新區建設開發就是一條並具兼得、和諧雙贏的科學途徑。將城市經濟、社會、文化等綜合職能向新區疏解,既可降低人口密度,又減少了現代經濟生活對古城區的衝擊。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文國瑋亦認為,歷史文化名城不應形成同心圓式向外蔓延式的發展,更不能按照現代城市模式去改造舊城,而應該重視歷史性街巷格局的保護和交通問題的解決。例如在舊城區實行以非機動交通環境為主、建設舊城外圍快速路、降低舊城道路等級、建設攔截型停車場等措施。 來源:中國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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