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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知識分子幾千年羊角瘋:出賣良心去附會政治(2)

國學新聞| 文化論壇

2012-6-15 19:08| 發佈者: 對酒當歌| 查看: 2087| 評論: 0|來自: 鳳凰網歷史

摘要: 這種運用國家機器把全民的意志高度統一到政府目標上來的做法,可能有其短期的合理性、有效性,但其致命的弱點卻無論如何不能熟視無睹: 一,這種做法無視一切個體意志與個體差異,使社會目標單一化,蔑視並抹去了 ...

這種運用國家機器把全民的意志高度統一到政府目標上來的做法,可能有其短期的合理性、有效性,但其致命的弱點卻無論如何不能熟視無睹:

一,這種做法無視一切個體意志與個體差異,使社會目標單一化,蔑視並抹去了任何一個特殊個體的個人目標,個體幸福被當作不正當的欲求和國家集體的障礙物而踏平碾碎,個人只是實現政府目標的手段與工具,像【商君書】中的『民』,只是國家生產的工具和戰爭的工具。只有利用的價值,而沒有被關心的意義。作為一個個體,在這樣的社會裏只是一個機器中無可奈何的部件而已,毫無獨立價值與尊嚴,不僅其精神存在被當作無用有害的東西而徹底抹殺,甚至其肉體存在的合理性都要視他能否充當政府工具而定。所以在這種情形下,即使政府目標完全合乎道德,合乎全民或全民中絕大多數的根本利益與長遠利益,其與人類的根本福祉仍然是背道而馳的,不可能存在任何真正意義上的個體幸福。而沒有個體幸福,只有秩序和政府意志的社會,我們只能說它是―監獄或勞改營了。而商鞅在秦國設立的監獄更絕:他不容許有人給罪犯送飯,說這樣就能令人懼怕監獄而認真開墾農田(【墾令篇】),這真正是斬盡殺絕。不過,我們可以這樣想一想:不墾田,就要進監獄,政府的專斷已使墾田不再是為民造福的事,而是使它一開始就成了人民生活中的可怕威脅。而另一方面,監獄中只有在沒有飯吃的時候,才對監獄外的良民構成威懾,這恰好證明了,商鞅治理下的秦國,與監獄的差別只在於有沒有麵包而已,秦國的社會只不過是有麵包的監獄罷了(假如秦國的百姓能有麵包吃的話),良民和罪犯一樣,都是沒有自由的。這樣的國家不可能有任何個人幸福。當然,奴才除外。專制國家只能有兩種人:對體制感到痛苦卻不得不服從的奴隸;因長期服從而失去痛苦感甚至感到幸福的奴才。奴才沒有幸福,只有幸福的感覺,甚至幻覺。有一種現象非常有趣:在專制時代或專制國家,人們往往特別熱衷於探討或鼓吹幸福的主觀性。而對幸福的客觀性―幸福所需要的社會條件則有意加以忽略。這種對幸福的探討,是典型的奴才哲學,或是有意的獻媚哲學。

二,在一個獨裁的社會裏,政府目標的合理性是無法得到保證的,甚至大多數時候更只是一小撮人的意願。所以,全民意志的高度統一往往變成了一種異己的怪獸,不僅每一個生存其中的個體被它吞噬,而且這種國家力量在『一致對外』的時候,還極可能使一個國家變成全人類的禍患。秦國在先秦典籍中一般都被稱為『虎狼之國』,讀【商君書】中的【境內】篇,通篇都寫着血淋淋的『斬首』。『不逐北,不擒二毛』的中原傳統,在變法後的秦國,掃地以盡。據【史記】累計,秦在統一過程中斬殺的六國人數在一百五十萬以上。這還不包括秦國自己士兵的死亡人數。像白起這樣極其殘忍的人物,也是秦的將軍。可以說,秦國殘忍地踐踏了一些基本的人道原則。這種現象不僅在戰國時代的秦國那裏充分顯示出來,二戰期間的德、日法西斯,就是現代的『虎狼之國』。

『壹民,』還有一種作用,那就是在整個社會造成一種垂直性的上下關係,而斬斷一切橫向的平行關係,這是一切專制政治的基本構圖。在這種垂直關係的最上端,只有一個人:君王。正如孟德斯鳩所云:『專制政體是既無法律又無規章,由單獨一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與反覆無常的性情領導一切。』這裏我想對商君打擊秦國宗族權貴說一點看法。我們當然不會同情宗族大姓,但假如我們不從道德角度看問題,那就會發現,打擊這些世襲經濟特權和政治特權的宗族,實際上其目的就是為了君主獨裁!吳起、李悝,包括屈原所做的,都是這樣的工作。我們從【尚書・周書・洪範篇】及【國語・周語】中召公諫厲王一節中知道,周代政體應是貴族民主制的,國家行政首腦『天子』,是必須聽取斟酌各方意見,接受各方約束的。而一旦拒絕這種約束,如周厲王,其結果並不是周厲王肆無忌憚大肆鎮壓,並在最後玉石俱焚,王朝崩潰(這是中國後來封建社會改朝換代的基本模式),而是周厲王被流放,周公與召公共同執政。發生變故的只是天子一人,社會並沒有太大的震盪。出現這種局面乃是由於權力有了制約機制,而制約權力的就是貴族集團。所以,要實行封建的君主專制,必須先打倒貴族集團,解除貴族集團對君權的限制。所以,商君也好,李悝也好,吳起也好,他們把打擊貴族集團當作實現政治一元的必經之徑,必要手段,這當然也就形成了後來韓非所說的『法術之士』與『大臣』(宗族成員)之間的你死我活的矛盾。

所以,『壹民』,是一個大大的烏托邦狂想,而一切烏托邦最終都是以一元社會為基本特色。設若國家如【商君書】所云,極而言之,則最好的政治乃是刑律,最好的國家當是監獄。事實上,一個絕對一致的一元社會,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監獄,所有的人民都是勞改犯,在國家指令下勞作,在勞作中改造,苟生,創造國家財富,維持國家生存,而個體自身,則只有義務,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上的權利。

【說民】篇公開說:『王者,國不蓄力,家不積粟。』國不蓄力,就是耗盡民生,有時就發動戰爭來『殺力』;家不積粟,就是剝奪一切私有財產,榨盡民脂民膏,從而摧毀一切獨立人格和思想,消滅一切與國家機器不和諧的音符,消滅一切異端!

所以,商鞅治理下的秦國,固然具有極強的攻擊力,在列國紛爭中頻頻得手,但對人民來說,卻毫無幸福可言。生活在這樣的國家實在是極大的不幸。商鞅治秦,對外固然有『天子致胙,諸侯畢賀』(【史記】)之功,對內則不免『老母號泣,怨女嘆息』(【鹽鐵論・非鞅篇】)。【商君書】中有一篇【徠民】,至少寫在商鞅死後八十多年,就寫到三晉民眾多而土地匱乏,秦地人民少而土地有餘,為什麼三晉之民不到秦國來呢?就是因為『秦士戚而民苦也。』所以―

三晉(趙、魏、韓)不能戰勝秦國,已經四世了……大大小小的戰爭中,三晉被秦掠奪的財富,也不可勝數。但即使這樣,三晉的人民仍然不屈服秦國。秦國可以憑武力掠奪三晉的土地,卻不能得到三晉人民。

[原文:三晉不勝秦,四世矣……小大之戰,三晉之所亡於秦者,不可勝數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奪其民也。]

最後,這個為秦國上下一致憎恨的商鞅,『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戰國策・秦策一】)。

『壹民』還有一個嚴重後果,當然這正是專制論者、一切國家主義者所追求的目標,那就是,消滅私人空間,造成一個透明的社會。每個人都處在國家和他人的嚴密監視之下。商鞅搞戶籍制度,置伍什之制,行連坐之法,倡告發之風。讓居民們互相糾察,互相監視。告發奸人,予以重賞;不告發奸人,加以重罰,什伍之內,一人有罪,他人連帶有罪,人民在戰爭中不勇敢,本人處死,父母、兄弟、妻子連坐。有告發官吏為奸的,可以承襲所告之官的職位。甚至―

治國的最高境界,是可以讓夫妻、朋友不能相互掩蓋罪行錯誤,而不因為彼此關係親近就(互相包庇),妨害對國家的誠實。人民百姓不能相互隱瞞遮蓋。

[原文: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而不害於親,民人不能相為隱。(【禁使】)]

連夫妻、朋友都要相互告發,而不為親情所動,真是透明極了的社會。在同一篇文章中,還提到,要真正讓人互相告發,必須避開利益相同的關係,因為利益相同就會互相包庇,所以要使人人『事合而利異』,利用人們的利己之心去害人,告發別人。何其歹毒也哉?

【畫策】一文中給我們描寫出了透明社會的圖景。這段文字精煉之極,不忍遺漏,全引於下:

所謂明察,就是無所不見。這樣群臣就不敢為奸,百姓就不敢為非。國君坐在高椅之上,聽着絲竹的音樂,而天下自然就井井有條了。所謂明察,就是讓人民不得不干(國君要他們幹的)事。所謂國君的強幹,就是戰勝天下人。戰勝天下人,就能集中天下人的力量。因而勇猛的人不敢做橫暴反叛的事,智慧的人不敢做欺詐不忠的事,他們會整天思考着怎樣為君主效力。天下所有的人,沒有人敢不做國君喜歡的事,也沒有人敢做國君不喜歡的事。所謂強大,就是使勇而有力的人不得不效忠自己。

[原文:所謂明者,無所不見。則群臣不敢為奸,百姓不敢為非。是以人主處匡床之上,聽絲竹之聲,而天下治。所謂明者,使眾不得不為。所謂強者,勝天下。勝天下,是故合力。是以勇強不敢為暴,聖知不敢為詐,而慮用。兼天下之眾,莫敢不為其所好,而避其所惡。所謂強者,使勇力不得不為己用。]

這是一個何等可怕的情景!暴君踞坐在交椅之上,在天下的中央樞紐,如同盤踞在蛛網中心的巨型毒蛛,任何一點輕微的信息都會被他敏銳地捕捉到。這使我想起英國人奧威爾(GeorgeOrwell)的名著【一九八四】:『海洋國』的執政黨是『內黨』,『內黨』的領袖叫『老大哥』,『老大哥』從不露面,但他的照片卻到處張貼,他炯炯有神的眼睛,伺察着他的臣民。他的臣民們的私人居室,都裝有一個『電子屏幕』,可以視,可以聽,還可以發號施令,房間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語,都在這電子屏幕的伺察之下,平時無事,電子屏幕就沒完沒了地播送大軍進行曲、政治口號等等。這個電子屏幕由中央樞紐控制,個人無法關掉……

奧威爾所寫的一切,在兩千多年前,就由中國的商鞅設計出來了!只是商鞅那時沒有今日的科技,其糾察手段沒有這麼現代化而已!

社會的發展與進步,如果不和科技的進步同步,則科技只能成為專制的幫凶,而並不能為人類帶來福祉。它只是為專制者提供更方便的統治手段而已!

社會的透明,對私人空間的擠兌,其最終目的就是控制人,使人『不敢為非』又『不得不為』國君(往往借國家民族集體的名義)所要求的事。是要以一人或一個集團勝天下,佔用天下一切聰明、才智、勇力和其他社會公共資源。『不敢為』是對自由的禁止;『不得不為』,則是連沉默的權力也要剝奪。『不敢為』和『不得不為』,最透徹地說出了專制政治對人的全面剝奪!


來源:鳳凰網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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