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司長馬文輝日前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十七大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他表示,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由單個的項目性保護逐步走向系統保護、科學保護和依法保護階段,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已初步形成。
馬文輝表示,去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出台,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同時,開始制定出台【境外組織和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管理的暫行辦法】等配套性法規,將法律設立的調查制度、代表性項目名錄製度、傳承與傳播制度等進行細化,轉化爲各項長效工作機制,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邁上新台階。 據悉,中國現已完成第一次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普查,共收集珍貴實物和資料29萬件,普查文字記錄達20億字,拍攝圖片477萬張,普查資源總量近87萬項。截至2011年,國務院已批准公布了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1219項,並實施了國家級名錄項目『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1488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得到命名,促進了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活態傳承,通過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瀕危項目及代表性傳承人開展搶救性記錄,建設了12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 但馬文輝也指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存在的問題: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後繼乏人、生存瀕危的境況還沒有得到解決,現有傳承人年歲偏大,年輕人因收入偏低、掌握技藝時間長等原因對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熱情不高;重開發、輕保護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工作不夠紮實、深入;有些保護的方式、方法,保護的原則性規定在實踐中沒有很好的得到貫徹落實;基層保護工作人員流動性大、專業基礎薄弱,素質亟待提高。 此外,馬文輝還透露,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工作已經結束,經過審核後,有1000人左右最終參評,最終能夠得到命名的,將不會超過前三批每年的平均數。『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應該是具有典型意義的代表,並非所有的傳承人都夠資格。』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