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日前发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即日起2007年发布的“暂行办法”废止。 该《办法》旨在建立一批基于中医药学科特点、代表国家水平的研究基地和技术成果孵化、转化基地,以加强人才培养和多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发展。 《办法》要求,重点研究室要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要瞄准未来中医药科技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和临床与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开展相关研究。 今后,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将实行“政府引导、专家指导、单位建设、主任负责、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建设和运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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