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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诚实(13)

国学新闻| 学术动态

2012-6-19 18:18| 發佈者: 阿土伯呀| 查看: 1508| 評論: 0|來自: 国学文化

摘要: 9.4 走向“诚实”--带着“所是”走向“应是”    “所是”(be)是指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情况;而“应是”(should be)则在现实之上,一般指人类的某些理想。但在我们平常的理解中,这两者并没有被小心地区 ...
9.4 走向“诚实”--带着“所是”走向“应是” 


  “所是”(be)是指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情况;而“应是”(should be)则在现实之上,一般指人类的某些理想。但在我们平常的理解中,这两者并没有被小心地区分,“应是”经常被当作“所是”。 


    9.4.1 把“应是”当作“所是”DD以加尔文为例 


  把“应是”当作“所是”是一种常见病,一个人有自己“应是”的理想追求,这是好事,但把自己的“应是”当作自己的“所是”则是十分危险的。把自己的“应是”当作自己的“所是”以后,一个人会把自己给无限崇高化,把自己想象成“应是”的代言人。在完成了这种想象之后,这个人就可能认为自己有权对他人的“不应是”进行宣判。 


    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提到:“要履行爱的责任,不但在外表上实行,乃是要从爱的基础上出发。……首先,他要设身处地,为不幸的人着想,要同情他的遭遇,把他的处境当作自己的处境,庶几能以恻隐之心,援助他们,宛如援助自己一样。”(摘自王海明,孙英著《寻求新道德》) 
这样一个看来“仁厚”的长者,却只因为对基督的理解不同就做出了“文火烤杀塞尔维特”、压迫卡斯特利奥等种种暴行(详见茨威格《异端的权利》),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他烤杀别人的时候,不知是否还会“设身处地,为不幸的人着想”? 


    为了与加尔文对照研究,我们引入雨果在《九三年》里塑造的叛军首领朗特纳克。
 

    “布列塔尼亲王朗特纳克被围困在图尔格城堡,他要求以被他劫走、作为人质的三个小孩来交换,请蓝军司令官戈万放了他,戈万断然拒绝。可是朗特纳克得到别人帮助,从地道逃了出来。突然他听到三个孩子的母亲痛苦的喊声:三个孩子快要被大火吞没了。朗特纳克毅然折回来,冒着危险,救出三个小孩,他自己则落到共和军手里。”(郑克鲁《九三年序》) 


    在某种意义上,朗特纳克比加尔文更“善”。他一个作恶多端的“恶”人在小孩濒临死亡的时刻,生起恻隐之心,不顾自己的安危,返身来救小孩,大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之势。由此可以得出,即使是一个终生为恶的大恶人,也会有他善的一面。这无疑有利于人们改恶从善,有利于坚定人们的善念(但可惜的是,雨果没有描写好朗特纳克的心理转变过程)。而加尔文标榜自己是上帝的代言人,却做出了种种恶行。如果有人真把他当作上帝的代言人,那么他的种种恶行就不再只是个人的恶行,甚至会被理解为基督的恶行,造成对基督精神的极大亵渎。在这个意义上,加尔文是比朗特纳克更大的罪人,加尔文的恶行是超出恶行本身的更大的恶行。朗特纳克不敢奢谈“应是”,但在“应是”的感召下,把“应是”实例化为“所是”;而加尔文把“应是”挂在嘴边,他的种种“所是”却违反他的“应是”。 


    由此可见,“应是”与“所是”不能混为一谈,这两者应该严格区分。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是”就应该停留不动,一个有理想的人,他的“所是”总会向“应是”的方向发展,那么如何把握这种“所是”向“应是”的发展? 
来源:国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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