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必要的謊言
必要的謊言是指一些正當且必要的謊言,如醫生的不告訴患者真實病情(西方所說的white lies),或如不告訴歹徒他的敵人所藏位置。對於這類『必要的謊言』,我認為不能着於文字相,而應該記住『誠實』只是道德譜稱上的第二層次的概念。當自己的『誠實』會造成『惡』的時候,應該以道德譜系上更高層的概念(如『善』)來指導。 接下來討論一下必要的謊言出現的幾種可能: 1.『說謊者』在暴力威脅下:在暴力的威脅下,主體用『說謊』來擺脫被迫害的後果。我認為,這種謊言屬於必要的謊言。【史記8226;孔子世家】記載了孔子的一句評論:要挾、強迫的盟,神不會理會的。同樣,當代的合同法也認同在暴力威脅下簽定的合同是無效的。 2.為了指向對象利益的『謊言』:這類謊言是為『說謊』活動指向對象的利益而說的『謊言』,如醫生的不告訴重症患者真實病情。醫生認為,在一般情況下,如果患者知道他的真實病情,這會加重患者的病情。在這種情況下,醫生選擇對患者『說謊』,應該認為是正當的。 3.為了『第三方』的利益而『說謊』:這類謊言是為『說謊』雙方以外的其他主體的利益而說的『謊言』,如不告訴歹徒他的敵人所藏位置。還可以再舉一個有點極端的例子,如果一個歹徒要殺害一百個人(甚至更多),這時如果你對歹徒『說謊』就可以挽救這一百人,這時你是選擇『說謊』還是『誠實』?我想答案顯然是『說謊』。 何懷宏先生在【良心論】[2]里否定了康德的『拒絕一切謊言』說,但他認為『我們並不是主張有些謊言是可以提倡的,而是主張有些謊言是可以原諒的。』這個觀點我是不同意的,我們必須注意到這裡的『誠實』只是在前兩個層次的『誠實』,它本身並不能說是『善』的,或是『惡』的。考慮到『必要的謊言』維護了『善』,我認為『必要的謊言』是『善』的。 但值得十分注意的是,我們要當心『謊言』被必要化,即『非必要的謊言』被當作『必要的謊言』。這種『謊言的必要化』危害很大,在這點意義上,『必要的謊言』應該被嚴格限制並且嚴格監控,或者人類是否可以造出一個『必要的謊言』列表,把所有可能的『必要的謊言』都加到列表中,如果不在列表中的『謊言』就缺省認為不是『必要的謊言』(即『不被允許的就被禁止』的缺省規則),這還有待進一步地討論。 最後還要再強調的是,『誠實』是常態、是缺省值,『必要的謊言』是異態,是特殊情況,『必要的謊言』必須受到嚴格的限制。 來源:國學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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