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在西平鐵路涇川段建設過程中,位於甘肅平涼的涇州古城遺址遭嚴重破壞,當地文保部門曾兩次發出緊急停工通知,均被無視。一方是國家『十一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遭遇按期完工的工期底線;一方是絲綢之路上的千年古城遺址,全面保護也是一條不可觸碰的底線。地方經濟發展與文物保護,兩條底線偏偏在這個節骨眼上『狹路相逢』,經濟發展與文物保護,孰輕孰重;魚與熊掌,真的不可兼得?矛盾開始變得錯綜複雜。 俗話說『狹路相逢勇者勝』,但對於此事,我們不支持爭勇鬥狠,也不願看到相關一方以『不知情』為由將其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另一方卻以無可奈何的不冷靜方式阻礙工程進展。需要明白的是,無論是不可再生的歷史文化資源,還是助力經濟發展的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這對於任何一方政府和民眾,都是夢寐以求的利好之事。鐵路建設助力地方經濟發展,為文化建設提供強大經濟支撐;歷史文化資源反哺地方經濟,給予經濟建設不可或缺的智力支持。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這兩條本應平衡發展又相輔相成的路徑,為何在推進城市化的進程中卻一再交錯、相剋,陷入僵局,有時甚至還多了一種『你死我活』的味道。糾結於此,或許,釐清矛盾產生的根源以及尋找可行的解決之道才是我們當下更應思索的問題。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西平鐵路建設破壞千年古城,首先反映出我們在重大建設項目上的預警機制不健全。諸如此類事件,承建方拿着批覆的文件大興土木、我行我素的情況時有發生。我們不禁有所懷疑,西平鐵路建設項目在規劃設計之初,在選擇線路時究竟有沒有意識到千年古城遺址的保護問題,抑或有所意識並已做過成本測算?在項目立項之時,相關文物部門究竟有沒有參與,即便參與,又是否能夠進入到最終決策環節?這都提醒着各級政府的文物保護意識有待加強,更提醒着我們亟須建立健全一種文物部門參與規劃、設計和審批的機制,使各種文物在規劃審批伊始就可以規避被破壞的風險。 除此之外,事後協調反應機制的相對滯後,或許也是其癥結所在。據有關資料顯示,西平鐵路2008年7月即通過國家發改委審批,同年11月正式開工建設。而遺憾的是,直到2009年12月11日,國家文物局才以(2009)902號函件形式,對西平鐵路通過涇州古城的建設方案批覆甘肅省文物局。我們不禁要追問,在預警機制不健全的前提下,當我們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後續的快速反應又在哪裡?畢竟,歷經千年風雨侵蝕的涇州古城,經不起推土機冰冷的鐵臂,彈指一揮間,牆體隨即灰飛煙滅,這又豈容相關文保部門怠慢? 事前不預,事後亡羊補牢,我們不提倡這樣的做法。在經濟發展與文物保護之間,既需要『風物長宜放眼量』的前瞻意識與歷史眼光,也少不了緊要關頭當機立斷的問題意識,若是如此,誰說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王新榮) 來源:中國藝術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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