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對於道德根據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的論證出發,朱子認為主張性善而又發明"氣質之說"的張載、二程,則理論甚為完備。他說:自孟子道性善之後,"卻得程氏說出氣質來接一接,便接得有首尾,一齊圓了。"(【朱子語類】卷四)朱子對於張載和二程的"氣質之說"推崇備至,【朱子語類】載:"道夫問:」氣質之說,始於何人?」曰:」此起於張、程,某以為極有功於聖門,有補於後學,讀之使人深有感於張、程。」"(同上)朱子對於"氣質之說"有如此高的評價,在於其從理論上對於"惡"的問題給予了一個比較合理的說明。這個說明的合理處在於,第一、保持了孔、孟所持的性善論立場。孟子道性善,孔子未嘗直截言性善,但孔子以仁為人的根本屬性,則相當於持性善論。第二、用氣稟說明了"惡"的產生。第三、在說明"惡"的時侯,與荀、揚不同,並不損害孔、孟的性善論。由以上三點,其為儒家的道德主義立場作出了合理性的論證,為儒家道德找到了現實性的根據。鑑於這種評價,朱子認為有張、程"氣質之說"出,儒家上千年來關於人性善惡的是是非非都可以一併結束了,從理論上給予了最終的解決。"諸子說性惡與善惡混,使張、程之說早出,則這許多說話,自不用紛爭。故張、程之說立,則諸子之說泯矣。"(同上)"孟子未嘗說氣質之性。程子論性,所以有功於名教者,以其發明氣質之性也。以氣質論,則凡言性不同者,皆冰釋矣。"(同上) "氣質之性"的作用,不僅在於說明"惡"的根源,而且說明人在道德根性上的差別。"氣稟之殊,其類不一。……今人有聰明,事事曉者,其氣清矣。"(同上)朱子根據【論語】所云"生而知之"、"學而知之"、"困而知之"、"困而不學"把人分作四等:"人之氣質不同,大約有此四等。"(【論語集注・季氏】) "其所以有是四等者何也?曰:人之生也,氣質之稟清明純粹,絕無渣滓,則於天地之性無所間隔,而凡義理之當然,有不待學而瞭然於胸中者,所謂生而知之,聖人也;其不及此者,則以昏明、清濁、正偏、純駁之多少勝負為差,其可得於清明純粹,而不能無少渣滓者,則雖未免乎小有間隔,而其間易達其礙易通,故於其所未通者必知學以通之,而其學也則亦無不達矣,所謂學而知之,大賢矣;或得於昏濁偏駁之多,而不能無少清明純粹者,則必其窒塞不通,然後知學其學,又未必不通也,所謂困而學之,眾人也;至於昏濁偏駁又甚,而無復少有清明純粹之氣,則雖有不通而懵然莫覺,以為當然,終不知學以求其通也,此則下民而已矣。"(【論語或問】卷十六)人以氣質不同而可分此四等。朱子有時也把此四等分為兩類:"生而知者,氣極清而理無蔽也;學知以下,則氣之清濁有多寡,而理全缺系焉耳。"(【答鄭子上】,【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六)前一類為聖人,稟氣之清,全系天理,而後者,則是氣之清濁不同。朱子有時也把人分為"聖"、"賢"、"不肖"三等:"氣之為物,有清濁昏明之不同,稟其清明之氣,而無物慾之累,則為聖;稟其清明而未純全,則未免有物慾之累,而能克以去之,則為賢;稟其昏濁之氣,又為物慾之所蔽,而不能去,則為愚為不肖。"(【玉山講義】,【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以"氣稟"來說明人的差別,而此差別往往不局限於人的道德範圍,"人之稟氣,富貴、貧賤、長短,皆有定數寓於其中。"(【朱子語類】卷四)"氣稟"也用於說明人的社會地位、命運之不同,則尤為謬誤。 在朱子看來,由"氣稟"之論,則於儒家人性論問題有了一個根本的解決。然而朱子本人在論述"氣稟"之時,也不能不暴露出"氣稟"之說所無法解釋和克服的矛盾。朱子接着張、程講"天地之性"皆善,而"氣稟之性"中有善有不善,為"理與氣雜"。而"理與氣雜",不等於說"理"為善,"氣"為不善,而是"氣"有清濁,把"氣"之清濁作為個人根性善惡之根源。然而,如果進一步對此進行追問,則須說明何以"氣"有"清"與"濁"之分。"理"為全善,"理"又無所不在,何以"氣"會有如此差別?對於此,朱子的回答是矛盾的。他一方面講:"氣有清濁,故稟有偏正。"(【延平答問】,【朱子遺書】)另一方面,他又說:"二氣五行始何嘗不正,只袞來袞去,便有不正。"(【朱子語類】卷四) "人所稟之氣,雖皆是天地之正氣,但袞來袞去,便有昏明厚薄之異。"(同上)"氣"如果開始都是"正氣",如何"袞來袞去"便"不正"、便"有異"了?對此,朱子並沒有回答,恐也難以回答。就此而言,"氣稟"之說,只是給"惡"的產生在性善論的基礎上找到了一個與人之共同本性不同的來源,以此既說明"惡",又不妨害性善。而這個作為"惡"的來源的"氣",卻並不足於從根本上回答和解決"惡"的來源的問題。 2、物慾 "本心"是純善的,然何以有惡?象山認為,善是人性的本質規定,而不善雖有,但不是人性上存在的本然。他說: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今人多失其旨。蓋孟子道性善,故言人無有不善。今若言人之不善,彼將甘為不善,而以不善向汝,汝將何以待之?故曰:"當如後患何?"(【語錄上】,【陸九淵集】卷三十四) 這即是說,為了強調道德,應該主張人性本善,而不以惡為人性之本質。但道德若要成為現實,僅講性善是不夠的,還必須為道德的必要性找到根據,作出說明。象山以"本心"來說明性善,用"物慾"來說明"惡"。 象山有時也用"氣稟"來說明人與人的差別,但其用以說明道德必要性根據的"惡"的問題的,並不是"氣稟",而是與"本心"相對的"物慾"。"物慾",象山也稱之為"利慾"。"人無不知愛親敬兄,及為利慾所昏便不然。欲發明其事,止就彼利慾昏處指出,便愛敬自在。此是唐、虞三代實學,與後世異處在此。"(【語錄下】,【陸九淵集】卷三十五) 人之"本心"本是一個有"良知"、"良貴"的善心,不善來自於"物慾"對於人"本心"之"害"。象山把物慾對於本心的侵害稱作"陷溺"或"蒙蔽"。"陷溺"、"蒙蔽"都是就"心"而言,"惟夫陷溺於物慾而不能自拔,則其所貴者類出於利慾,而良貴由是以浸微。"(【天地之性人為貴】,【陸九淵集】卷三十) "人要有大志。常人汨沒於聲色富貴間,良心善性都蒙蔽了。今人如何便解有志,須先有智識始得。"(【語錄下】,【陸九淵集】卷三十五) "本心"是善的,而不善在於"物慾"對於"本心"的"陷溺"或"蒙蔽"。 "惡"是與"善"相對立而存在的,"有善必有惡,真如反覆手。然善卻自本然,惡卻是反了方有。"(【語錄上】,【陸九淵集】卷三十四) "惡"既來自在於"物慾",那麼"善"與"惡"的對立,也就是"物"與"我"的對立。象山以【易】之【履】、【謙】二卦發明之: "【履】,德之基",是人心貪慾恣縱,【履卦】之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其成既定,則各安其分,方得尊德樂道。"【謙】,德之柄",謂染習深重,則物我之心熾,然謙始能受人以虛,而有入德之道矣。(【語錄下】,【陸九淵集】卷三十五) "惡"是由於"心"受到"物慾"的侵害,是"人心"的一種病態,所以象山說:"某之所憂人之所病者在心"(同上) "心不可汨一事,只自立心。人心本來無事,胡亂被事物牽將去。若是有精神,即時便出好。若一向去,便壞了。"(同上) 象山以"本心"是否陷溺於物慾來區分聖賢與常人。他說:"生知,蓋謂有生以來,渾無陷溺,無傷害,良知具存,非天降之才爾殊也。"(同上)普通之人,則是心受到了物慾的侵害。君子與小人的區別,也在於此。"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夫權皆在我,若在物,即為物役矣。"(同上) 來源:國學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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