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韬)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明确提出政府在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 在“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部分,特别提出“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要求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意见还强调,医保支付政策要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中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意见明确了县级医院的总体要求和功能定位。并从改革补偿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上下联动、完善监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等方面指明了县级医院的改革方向。其中对县级医院的功能定位是: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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