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代社會的善惡失衡 制度的善才是最大的善,如果制度層面缺乏善治,個人道德層面的善再多也無濟於事。 中國30年改革開放很類似於西方中世紀後的文藝復興和理性運動,是中國社會的善惡天平由向善往向惡的一次顛覆性回歸。30多年來,我們在改革開放的旗幟下實現了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競爭的魔手把中國經濟推向了世界的顛峯。這個實踐似乎真的驗證了黑格爾的斷言:惡是推動歷史前進的動力。但與此同時,人們發現我們在前進的過程中丟棄了許多珍貴的東西,那些代表着善良和美好的許多性情都不見了。人在物慾面前突然變得不像以前的自我了,不認識自己了。 從整個社會層面來說,善與惡的失衡主要表現在對財富追求的惡力沒有受到應有的限制,壟斷領域過多,再加上官員腐敗,官商勾結,才使得這種惡在取得經濟發展的同時犧牲了公平競爭的原則,突破了社會正義誠信的道德底線。在政治生活方面,權力制衡和監督力度不夠,權力被濫用,更導致社會天平向惡的一邊嚴重傾斜。 應該說,近年來,我們在善惡平衡方面已經做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明顯的進步。這主要體現在我們一系列的民生改善措施中。但這些還遠遠不夠,我們必須要對壟斷、腐敗和濫權進行根除才能恢復制度層面的善惡平衡。這就是說,必須徹底建立一種適應現代社會的全面的制度,由此實現公平,恢復誠信。制度的善才是最大的善,如果制度層面缺乏善治,個人道德層面的善再多也無濟於事。 制度建設好了,善惡就平衡了。競爭是利己的,但有序的競爭在實現個人利益的同時刺激了發明和技術進步,促進了物資流通,優化了資源配置,其結果是善的。政治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各集團的政治利益在制衡中互為保障,社會和諧得以實現,其結果是善的。一個良好的社會制度能保障善惡平衡不被嚴重打破。因為社會為糾正每一次的嚴重善惡失衡都會付出極大的代價。 善惡社會中的人格自我平衡 實際上,每個社會成員都有一種自我平衡善惡的能力,因為不這樣他就會很痛苦,惡人實際上是很孤獨的。 如果一個社會處於善惡平衡狀態,其中的個人就會對社會充滿信任,有安全感。因為其個人基本權力和利益能得到保障。這樣的社會成員就會普遍地表現出善的個性或人格。如果一個社會善惡失衡,尤其是制度之善不能建立就會破壞社會成員的安全感和歸屬感,人們就會表現出對周圍環境的不信任,從而為保護個人利益而對環境和他人表示出敵意和惡感。這正是目前我國社會中人們普遍感受到的那種冷漠、自私,道德嚴重滑落的現象。實際上,每個社會成員都有一種自我平衡善惡的能力,因為不這樣他就會很痛苦,惡人實際上是很孤獨的。 社會中的個人,在善惡平衡中建立起來的個人人格結構總稱為道德。這種人格的核心部分是自我,即自己對自己所處環境和行為欲求的理性判斷。作為道德基礎的善惡,在人的靈魂中要求的平衡狀態是健康人格的基本要求。在這裏惡是個人權利和個人基本欲求的保護和實現。善是與他人關係權衡與把握的結果,二者不可偏廢。 我們要認識到現實社會和個人都是善與惡的綜合體。對他人來說,你要有逢惡的準備,有時要以善報惡。因為有惡念不一定有惡意,有惡意不一定有惡行,有惡行不一定有惡果,有惡果不一定不可恕。讓人三惡,必有善應,正所謂以德報怨。這個過程體現了一種高尚的人格和德性。青年人的修養就是要在這種善惡平衡中逐漸形成自己完美的人格,我們先賢聖人把具有這種高尚人格的人稱為君子,反之那些被稱為小人的人就是沒有能力建立起這種善惡平衡的內心世界的人。 來源:光明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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