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学者道德缺失行为的责任追究。对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进行相应的道德问责,这是促进学者规范学术行为的重要手段。对于那些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不仅要进行道德责任追究,而且要进行法律责任追究。通过责任追究,做到惩前毖后,使学者不敢也不愿违背学术道德。为了成功地开展好道德责任追究活动,一方面要成立学术道德责任审查和追究的相关组织和机构,诸如建立学术伦理委员会,发挥各种专业学会的作用;另一方面要确立学术道德责任追究的制度化体系和运行机制,使责任追究具有客观的标准、依据和程序。同时,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既要进行学术内部的道德责任监督和追究,又要发挥广大社会公民对学者缺乏道德责任行为的道德谴责。在实践中,加强对学者道德责任缺失行为的追究,这将有效地促进学者将道德责任的外在客观规定性转化为内在的主体自觉性,转化为一种精神品格,从而养成一种主动承担道德责任的行为习惯。
提高学者的物质生活待遇。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是学者从事学术活动的坚实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在提高学者物质生活待遇上做一些工作,从而促进他们自觉地坚守学者的道德责任,在学术研究和知识创造中扮演好自身的社会角色,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章建敏系安徽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主任) 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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