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水是中國古代社會民眾最為重要的信仰之一,其影響不僅體現在普通民眾的生活之中,而且對士人的思想觀念也產生了很深的影響。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士人的態度、觀念和立場,又直接塑造了風水之術的發展軌跡及風水信仰的歷史形態。曹魏時期,名士嵇康與阮侃曾經就『宅無吉凶』問題展開激烈的辯論。所謂『宅無吉凶』就是討論風水是否真的能夠決定或影響個人、家庭、家族乃至國家的命運。嵇康與阮侃的這場討論,是中國歷史上最早有關風水的系統辯論,對中國古代風水信仰發展走向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 士人對風水問題的關注,與風水發展、演進的歷史相始終。早在風水之術的萌芽階段,就有士人就對其提出了批評和否定。【左傳・昭公三年】載晏子所稱的『非宅是卜』就是一個最早的例證。進入兩漢時期,風水與儒家孝道思想及社會厚葬之風相結合,使得其市場急劇擴大,信仰階層也逐步上移,風水開始成為一種社會普遍信仰,這引起了一些士人的嚴重不滿。東漢社會批判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王充與王符,都曾對風水提出了批駁。儘管這種批駁只是一種缺乏思想深度的自發反思,但他們所提出的『吉凶興衰不在宅』的命題,成為曹魏時期嵇康、阮侃辯論的先聲。『吉凶興衰不在宅』,被嵇、阮賦予了新的思想內涵,成為魏晉玄學的重要辯題之一。 眾所周知,風水是關於宅居、冢墓營建中的一種趨吉避凶的術數,它源於人們對命運預測與調整的心理需求。因此,在信奉風水的人看來,這不是一個單純的術數問題,而是一個需要上升到理論高度的『命運』問題。針對當時社會盛行的風水信仰,阮侃首先分析了其產生的主觀原因。他認為,人們之所以將『壽夭禍福』寄託於『安宅、葬埋』等種種風水禁忌之上,是因為人們不能夠把握生命中『壽夭禍福』的真正原因,因為『不見性命』,不懂得『性命自然』,所以才『妄求』。在阮侃看來,人生的壽夭窮通均取決於人所秉承的自然『性命』,並通過骨骼面相表現為外在的『相命』,即他所稱的『萬物萬事,凡所遭遇,無非相命也。』人生一切都是由『性命』所決定的,禍福既定,人力無法改變,即所謂『禍不可以智逃,福不可以力致。』既然人的命運決定於『相命』,那麼住宅、冢墓的禁忌自然也就沒有意義。『三公』的住宅不可謂不吉,但讓普通老百姓去住,並不能使其成為『三公』。 在『性命自然』理論基礎上,阮侃還批判了『五音』、『時日』等具體吉凶推演方法。他說,地的吉凶就像一個獵人外出狩獵,叢林之中或遇到虎,或遇到禽。對於獵人而言,遇虎為凶,遇禽為吉,而這和地的東西、背向等方位並無關係。住宅或葬埋之地的環境與方位是確定的,並不因為五行的變化而有所變化,所以,通過這些方法所確定的方位吉凶,並不可靠,人的吉凶主要取決於『福德』和『刑禍』。 需要指出的是,阮侃一方面堅持『性命自然』說,認為『宅無吉凶』,但同時他又認為『宅墓』雖然不能決定吉凶,卻可以占卜、預測吉凶。也就是說,阮侃的『宅無吉凶』論並非完全否定風水,他承認和接受風水具有預測吉凶的功能,而否認其可以改變命運的功能,也就是他所謂的『可以知吉凶,然不能為吉凶』。 針對阮侃的觀念,嵇康首先指出其『性命自然』說所存在的一個悖論。既然阮侃否定外力對人生禍福的影響,嵇康反問,難道生於唐虞盛世之時的人都註定長壽嗎?而長平之戰中被坑殺的士卒都註定短命嗎?如果真的像阮侃所說的那樣,『吉凶素定,不可推移』,那麼古人所言的『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履信順思,自天v之』還有什麼意義呢?嵇康這裡所追問的是道德與命運的關係問題。歷史上,凡是純粹的命定論,必然是反道德的。而這種反道德的命定論,在歷史上並不多見。因此,無論是道家、儒家都是將道德納入命運理論中,老子說『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中庸】稱『唯命不於常,道善則得之』,【周易】中所謂的『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它們都賦予了道德以調節命運的作用。因此,嵇康的反問抓住了阮侃『性命自然』說的自我矛盾之處,阮侃無法公開否認『道德』對命運的調節作用,因為這是人類社會的一個基本共識,是不容置疑的。既然道德可以調節人們的命運,那麼宅居、冢墓也當如此,這就是嵇康的辯論邏輯。 在嵇康看來,阮侃否認『五音宅法』是不懂得『宮商之理』。嵇康認為人的姓氏具有宮、商、角、征、羽五音之屬,而五音又分別配屬於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氣。五行之氣相生則吉,相剋則凶,人、地都具有同樣的屬性,這種同氣相求、同聲相應是自然界的基本規律,因此,憑藉這種感應來推斷宅居、冢墓之地的吉凶,在嵇康看來是完全符合陰陽、五行之理的。 針對阮侃提出宅居猶如占卜,可以『知吉凶』而不能『為吉凶』之說,嵇康也予以反駁。他認為,相宅和卜筮一樣都具有預測吉凶的功能,從表面上看,這一點是相似的,但實際上並不相同:卜筮時的吉凶並沒有固定依賴其中的具體物理對象,它是不確定的,要『待物而應』;而相宅則不是這樣,它的吉凶推演是根據宅居的已有之形,物理對象是確定的,其吉凶正是源於既有之『宅相』。因此,嵇康認為,卜筮只能預測吉凶,而不能『為吉凶』,而風水則不然,不僅可以推斷吉凶,而且可以『為吉凶』,即改變人的命運。 嵇康在論戰中還提出了『宅命相扶』的思想,所謂『宅命相扶』是指風水與命運的關係,一個人的吉凶禍福是由命運主宰還是由風水主宰?抑或是二者共同決定?嵇康認為,『不謂宅吉,獨能成福,但謂君子既有賢才,又卜其居,復順積德,乃享元吉。』在這裡,他首先承認宅居吉凶並非是決定一個人吉凶禍福的唯一因素,人的吉凶禍福是宅居與賢才、道德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就像種田一樣,要想取得好的收成,不僅要有良田,還必須要有良農善藝,沃土和辛勤的耕耘缺一不可。因此,嵇康最後說,『吾怯於專斷,進不敢定禍福於卜相,退不敢謂家無吉凶也。』 嵇康與阮侃之間關於『宅無吉凶』的辯論,是當時社會民眾風水信仰急劇膨脹在思想文化領域的一種必然反映。那麼,該如何看待嵇康和阮侃之間這場辯論呢?他們之間的論戰是信仰的差異,抑或是思想的分歧呢?是否可以由此斷定阮侃理性、進步,而嵇康迷信、落後呢?顯然不能,阮侃持理性的命運『自然』論,反對鬼神、五行決定論,但這種『自然』的內涵卻又是最神秘的『相命』,實際上又陷入了一種宿命論;嵇康認為性命所秉是氣的一種特殊形態,並非是最終決定人類命運的力量,因此,在命運面前,人們只要積極努力,就可以改變命運。但是,他又將生活中種種風水講求看做人的一種積極的主觀努力行為,視為改變命運的有效方式,試圖將積極的命運理論建立在神秘的風水信仰基礎之上,就結果而言,無疑是緣木求魚。 (作者:張齊明 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 來源:光明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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