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四川成都、江蘇南京等地先後公佈了重要近現代建築掛牌保護名錄,擬對這些文化遺產實施『掛牌保護』。與此同時,在一些地方,已納入掛牌保護範圍的優秀歷史建築遭到拆毀的消息又屢屢見諸報端。 目前,掛牌保護制度的實施狀況如何?效果怎樣?相關政策是否還有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就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採訪。 現狀―― 『掛牌保護』效果各不同 2011年3月,河南省鄭州市公佈了32座納入掛牌保護範圍的優秀近現代建築名單。不過,2012年6月9日,記者向鄭州市文物局了解相關進展情況時,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那32座近現代建築只是公佈了,至今仍未掛牌。』 這位工作人員介紹,對優秀近現代建築實施掛牌保護,是建設部部署的一項工作,由地方各有關部門具體實施。在鄭州,這項工作由鄭州市規劃局牽頭,文物局等部門配合完成。不過,其他地區的操作模式、執行部門又根據各地的情況,各有不同。 『實施掛牌保護,需要有一套保護條例作為支撐。目前鄭州還沒有相應的保護法規。』作為鄭州市文物局具體負責掛牌保護事宜的工作人員,上述人士向記者介紹,為了推動這項工作,他們曾詳細了解過全國近現代建築掛牌保護的相關案例,並擬定了保護條例,然而,提交到牽頭單位鄭州市規劃局後,遲遲沒有得到回應。 『掛牌保護工作並沒有上升到政府層面。建設部的文件下發後,掛牌保護只是作為一項部門工作佈置給了地方建設、規劃部門。而部門規章的法律效力總是有限。』這位人士表示,由於缺乏地方政府的統籌協調,牽頭單位與其他相關部門之間,並沒有實現良好的銜接,這就容易導致遇到問題時責任不清、分工不明。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目前的掛牌保護實施效果有限。 事實上,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已經證明了這一點。據當地媒體報道,2012年初,鄭州近現代建築掛牌保護單位――鄭州國棉三廠辦公樓被拆毀。就此事,鄭州市規劃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被掛牌保護的近現代建築,其後期管理工作由鄭州市房管局負責。』 從全國範圍來看,上海對近現代建築實施掛牌保護的效果相對比較好。同濟大學城市規劃系教授張松說:『因為當年上海市政府非常重視歷史風貌和歷史建築保護,相關工作由分管副市長掛帥的保護委員會來牽頭,優秀近現代建築被選定後,由政府公佈掛牌。2002年上海市人大頒佈了【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條例】。其中規定,近現代建築掛牌後,由市房管局管理建築修繕工程,市規劃局負責規劃管理,涉及到文物保護的由文物局管理。這是決定掛牌保護效果的關鍵因素之一。』 來源:中國文化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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