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亞福
今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李興浩提出允許『轉贈二胎生育指標』的建議,引起了巨大的爭論。我在【簡評今年兩會有關人口政策的建議】一文對此進行過評論:『雖然李興浩使用的是「轉贈」一詞而不是「買賣」一詞,但從他的建議中可以看出,他提出了受贈指標者必須為轉贈指標夫婦購買社保、醫保、人身意外保險等國家現行規定的所有基本保險,並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至終老,還要資助轉贈指標夫婦的子女完成大學學業等等。這樣一來,受贈指標者所付出的經濟代價之大,有可能超過不符合政策生二胎所繳納的「社會撫養費」。可見,名義上是「轉贈」,實質上並不是「贈」,因為所謂「贈」,是指「把東西無代價地送給別人」。我認為,「轉贈生育指標;這種建議是很荒唐的,但正是由於荒唐的計劃生育政策,才導致李興浩提出這種荒唐的建議。』
本來,我不打算再評論『轉贈生育指標』的建議了,然而,最近我看了兩篇有關這方面的評論文章,一篇是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傅蔚岡先生的文章【能否將你的生育指標賣給我】,另一篇是旅美學者史律先生的文章【『生育指標』可以拿來交易嗎?】,於是我打算再評論一下『生育指標交易』這個問題。
傅蔚岡認為:『在我看來,可行的生育指標轉讓不僅限二胎,一胎也可以交易,而且交易的對價並不是各項保險,而是現金。政府要做的就是建立一個交易平台,想轉讓指標的可以在這個平台上登記,而想多生孩子的可以在這個平台購買指標。甚至,那些已經將生育指標轉讓的夫妻一旦將來想生孩子,也可以通過這個市場再把指標買回。與目前通過社會撫養費來對多生孩子進行懲罰相比,生育指標交易制度最大的好處就是,既能讓想多生孩子的人體面地生育,而且他們在多生孩子的同時又幫助了另一部分群體改善生活。』
如果僅僅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傅蔚岡的上述觀點似乎是有道理的。然而,我們在討論生育問題時,不能僅僅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考慮,因為生育問題不但涉及到經濟問題,也涉及到人文、社會倫理、文化等問題。如果允許生育指標交易,按照這種邏輯,還可以推導出如下兩種情況:
其一,有些貧困夫婦生下孩子後,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撫養孩子,如果允許人口買賣,這些貧困夫婦就可以把孩子賣給富人。這樣,窮人可以通過賣掉孩子而改善生活,富人也可以買到他們想要的孩子。
其二,有些人一貧如洗,還要撫養年邁的父母,如果允許賣身,這些貧窮的孝子就可以把自己賣掉給買主當奴隸,用所得到的錢給父母養老。但這樣一來,豈不是奴隸制復活了?
顯然,以上兩種情況都不符合現代文明社會的基本理念。我認為,無論是一個人還是一個國家,都必須堅守一些底線,不能僅僅從經濟學的角度考慮問題。其中一個底線是:對於最基本的人權(包括生命權和生育權),是不能進行交易的。一旦突破底線,潘多拉的盒子就會打開。
史律在【『生育指標』可以拿來交易嗎?】一文中說:『如果一場交易在交易雙方都自願、交易後果信息都透明公開並且不傷害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進行,按市場自由派的經典看法,這雙贏的交易就不應該被禁止。然而古今中外,從古老的王朝國家到當代的發達社會,雙贏的交易因為「令人反胃」被禁止的可太多了。』史律並舉了一個例子說:『即使在美國社會風氣最為多元寬容的加利福尼亞州,以多數民眾感覺厭惡為理由禁掉一個對他人無害的交易也不罕見。和很多歐美人士一樣,很多加州居民認為吃馬肉非常令人反胃,非但自己不吃,別人也不應該吃。於是馬肉的禁售令就這樣以一個全民公投的程序成為了法律,投「贊成禁止」的選民足足佔到百分之六十。』
我認為,吃馬肉與吃牛肉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如果加州居民允許吃牛肉,那麼遲早也會允許吃馬肉,因為一種行為是否『令人反胃』,如果沒有涉及到基本人權,是有可能改變的。但吃人肉,這種『令人反胃』是永遠不可能改變的,在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合法,原因很簡單,我們是人,吃人肉突破了人的基本底線。作為一個人來說,總有一些底線要堅守,否則這個人就失去了生存的意義,只剩下一具行屍走肉而已。同樣,一個國家也應該有一些底線要堅守。生育指標交易,突破了人類的基本底線,因為生育權屬於基本人權。在生育權的問題上,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必須堅守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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