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亞福
7月28日,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李建新發了一條微博說:『今日與朋友聊天,曝出一條鮮為人知的「秘密」:今年3月16日人民大學化學系主任、教授、博導曹廷炳意外死亡,但其實,這位北大博士、哈佛博後,05年歸國的青年才俊的直接死因是,該系7名同行聯名告發曹「超生」二胎,曹由於遭受「開除公職」威脅,壓力過大,跳樓自殺。計劃生育害死人!』
如果這條微博所說的內容是符合事實的,我有兩點感想:第一,曹廷炳教授的心理素質太脆弱了;第二,曹廷炳教授的7名同行聯名告發曹『超生』二胎,其實是一種可恥的告密行為。
十多年前,我在本地一家報社當記者。有一次,有一位村民向我舉報本地有一位鎮長超生。在那以前,也有一些群眾和退休老幹部向我舉報一些官員貪污受賄、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對於這些舉報,我一向比較重視,也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對這些舉報進行一些調查。然而,對於『舉報超生』這種事情,我是不感興趣的,因為我一直認為,一對夫婦生多少個孩子是這對夫婦的私事,因此,我冷冷地對這位村民說:『對不起,我不喜歡告密。』
在我看來,『舉報』與『告密』,這兩個詞的實際意義差不多,都有『告發、揭發』的意思,但『舉報』是一個褒義詞,而『告密』則是一個貶義詞。舉報的對象僅限於侵害公共利益、威脅公共安全的人或行為,而告密則往往涉及到個人隱私。既然我認為一對夫婦生多少個孩子是這對夫婦的私事,因此,我認為『舉報超生』是一種『告密』行為,告密者出賣他人隱私,同時也損害了自己做人的尊嚴。那些『舉報超生』的人,認為『超生』侵害了公共利益;但我認為,在低生育率的現實情況下,『超生』是利國利民的行為。
當然,也有一些人『舉報超生』,並不一定是認為『超生』侵害了公共利益,而是為了獲得獎勵,因為計生部門一般都會對『舉報超生』的人予以獎勵,下面舉幾個例子:
其一,2012年4月11日寧德新聞網報道:『近日,福安市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設立黨員幹部『違反計生行為』有獎舉報電話,如查證屬實,舉報超生行為的獎勵6000元。』
其二,2011年8月27日【貴陽晚報】報道:『貴州省人口計生委正式下發新出台的【貴州省違法生育舉報獎勵辦法】。凡被舉報當事人不符合【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條件懷孕的,經查實後,每件給予舉報人1000元的獎勵;被舉報當事人違法生育的,經查實後,每件給予舉報人2000元的獎勵。其中,被舉報人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主以及從事其他各類經營活動人員,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條件懷孕的,經查實後,給予舉報人2000元的獎勵;違法生育的,給予舉報人4000元的獎勵。』
其三,2010年4月7日【魯中晨報】報道:『張店區人口計生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根據有獎舉報新規定,舉報內容經查實後,舉報違法懷孕二胎的,獎勵3000元;舉報違法懷孕三胎及以上的,獎勵4000元。舉報違法生育的,舉報人可獲最高1.1萬元的現金獎勵。』
其四,2009年3月2日招遠市人口計生局網站刊登了一份題為【招遠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有獎舉報辦法】文件規定:『對舉報政策外懷孕並經查實的,獎勵2000元;對舉報「違法生育二孩」的,獎勵15000元;對舉報「違法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獎勵25000元;對舉報違法收養子女的,按被舉報人子女總數計孩次按上述標準予以獎勵。』
從上面這份文件可以看出,招遠重獎『舉報超生』,最高獎勵竟然達到2.5萬元!這些獎勵的錢從哪裡來?當然是從『社會撫養費』中來,並且,『舉報超生』的獎勵僅占所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的一小部分,這意味着,對一例超生夫婦所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可能遠遠超過2.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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