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曬無奈並呼籲制度護航 對於新標準,大多數網友在肯定的同時,也曬出無奈:能做到的並不多。不少人因與父母不同城,很難經常回家、帶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遊等。 網友『櫻桃大璇子』認為,首先嚴格規範企事業單位給職工放假的行為。而『1988肖波』則略帶傷感地說,號召公眾常回家看看,帶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遊等,我們農民工能做得到嗎?做不到豈不是要背上『不孝』的罵名? 面對種種疑問,全國婦聯心繫老年活動辦公室的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解釋稱:『與其說這是一種標準不如說是呼籲和提倡,重在倡導公眾對父母的孝心。』 事實上,不久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除規定『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外,還新增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雖然還較為籠統,但也為子女多盡孝提供了一些法律保障。 也有網友提出,『養老之難,如果只用單純的「孝」就能代替和解決,那只能是種悲哀。』 對此,邱建新認為,在積極倡導孝心的同時,更需要進行制度設計,對相關養老的法律法規進行完善。如愛心休假,能否剛性規定員工每年享有數次帶薪回家看父母的假期?他舉例說,四大節假日高速公路即將免費通行,在體現公共道路公益性的同時,也會起到讓人『常回家看望父母』的『潛功能』。期待這樣的惠民規定再多一些。 (田梅 劉艷元) 來源:新華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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