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論秦文化,就其命名和界定的原則與史前以及商周時期的大多數考古學文化並無區別,亦是在一定時間、一定地域範圍內的一組具有自身特點的人類活動遺存,由於這樣一組遺存很可能與文獻記載中的『秦』有關,而用文獻記載中的族名或國名為與這個族群或國家有關的考古學文化命名,亦是歷史時期考古學的通例。儘管將文獻記載中的族群與實際發現的考古學文化相對應,是一件非常複雜而又極難操作的事情,但在先秦考古學中對秦文化的界定已基本取得共識。所以本文所涉及的秦文化,即是作者以往所表述的,為史載的『嬴秦一族』在建立秦國前、建立秦國後以及到統一六國建立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制的秦王朝這一歷史時期內,在其活動所至範圍里,創造、使用、遺留至今並已被科學的考古工作所發現的古代遺存 。
秦文化的考古學發現最早雖可追溯到三十年代北平研究院發掘寶雞斗台11 座屈肢葬 墓 ,但對於秦文化的起源進行系統的研究,是八十年代以後的事。八十年代初,始有考古學者涉及對秦文化淵源的探索,大多研究者着眼於東周時期秦墓中所特有的洞室墓、屈肢葬和鏟腳袋足鬲等與中原地區迥然有異的文化特徵,將其視為秦文化與西北地區古代文化的天然聯繫,提出秦文化起源於西北地區的古代文化 ;八十年代中期在甘肅甘谷毛家坪遺址確認的『西周時期』秦文化遺存 ,由於其表現出與關中地區西周文化的相似性,又有研究者指出秦文化是西周文化的一支地方類型 ;還有研究者結合古文字、文獻與考古學的研究成果,認為古文字中的『 』即為秦族或其一支,在周原地區發現的商代後期扶風壹家 堡類型文化即為『 』族所遺留的考古學文化,亦即商時期的秦文化 。毛家坪遺址的重要 意義在於首次確認了西周時期的秦文化,為探索秦文化起源提供了一個更早、更可靠的基點,並使大多數研究者把追溯秦文化起源的目光指向了東方。本文擬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以毛家坪遺址『西周時期』的秦文化遺存,即早期秦文化遺存為切入點,對秦文化起源以及相關問題作進一步的探討,而不涉及該遺址東周時期的遺存。 一 甘谷毛家坪遺址發現於四十年代後期裴文中先生在渭河流域進行的調查 ;五十年代甘肅省文物工作部門對全省進行的文物古蹟普查工作中,又對該遺址進行了複查 ;1982年和1983年,甘肅省文物工作隊與北京大學考古系在此進行了兩次發掘,並將其中的A組遺存認定為秦文化遺存,包括居址和墓葬兩部分,共發現灰坑37個,房址2個,鬲棺葬4組,土坑墓22座 。 趙化成先生在【甘肅甘谷毛家坪遺址發掘報告】(下文簡稱【報告】)和【甘肅東部秦和羌戎文化的考古學探索】(下文簡稱【探索】)中,都對甘谷毛家坪遺址秦文化遺存進行了分期和絕對年代的推定,其居址和墓葬分期的對應關係及絕對年代如表一 。 表一 甘谷毛家坪遺址居址及墓葬分期對應表 居 址(含鬲棺葬) 墓 葬(含居址內土坑墓) 絕 對 年 代 一期 1段(④B、H29、H36)* 缺西周早期 二期 2段(H31、LM7) 一期 1段(M1、M2、M6、 M10) 西周中期 2段(M4) 3段(④A) 二期 3段(TM5、M3、M9) M9) 西周晚期 三期 4段(H19、H21、H27、LM6) 三期 4段(M14) 春秋時期 5段(M8、M11、M12) 四期 6段(M5、TM9、TM10) 五期 7段(M6、M7、M17、 M19、M20) 四期 5段(③、LM4) 8段(M13、M18) 戰國早期(或可晚至 戰國 中期) 6段(H2、82H1) 缺 戰國晚期 據【探索】中對居址的分期,原屬於第一期第1段的還有H32、H33;屬於第二期的還有 H30、H35;屬於第三期第4段的共有③層下的17個灰坑(未註明灰坑號),其出土的陶片相 近,復原器較少;屬於第四期第5段的還有LM3;屬於第四期第6段的單位還有H3。表中 所列僅為在【報告】中發表有器物者。 上述對毛家坪遺址秦文化遺存的居址和墓葬所作的分期在邏輯序列上是正確的,遺址中東周時期的遺存與關中地區的秦文化幾無區別,由於以往的秦文化研究多集中於東周時期,所以在此基礎上對該遺址東周時期遺存年代的認定也是可靠的。只是被認定為『西周時期』的諸遺存中,個別單位的年代還有進一步討論的必要。 劃歸居址第一期第1段的④B層和H29,是目前所確認的最早的秦文化遺存,因此對其年代的推定於討論秦文化的起源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報告】和【探索】將其與灃西西周早期遺址中出土的器物進行比較,認為二者年代大體相當,為西周早期。但若把二地的同類陶器進行形制上的比較,就會發現,它們在形態上還是存在着一些差異。八十年代中期,扶風壹家堡、武功鄭家坡等商代遺存的發現 ,則提供了可與毛家坪一期秦文化遺存進行對比的更理想的資料(圖一)。 如圖一所示,毛家坪T1④B:29(圖一,6),小口,最大腹徑偏下,整體瘦長,與壹家堡遺址四期5段所出的B型鬲T31③:86 (圖一,11)形態接近,只是後者足跟略長;毛家坪 H29:1、T1④B:1(圖一,4、5)形態相近,均為長體筒狀,寬沿外侈,腹部平緩,繩紋細而亂,壹家堡遺址四期5段所出的T31③G:59(圖一,10)以及與壹家堡遺址四期年代相當的武功鄭家坡遺址晚期所出的H4:34(圖一,9),雖下部有殘,但從其上部形態觀察,與毛家坪T1④B:1、H29:1幾多相近之處,而且這種長筒狀、腹部平緩的癟襠陶鬲,在鄭家坡遺址中並不少見,在其早、中期遺存中亦有出現,如H2:5、H9:16(圖一,13、14)等。毛家坪遺址出土的繩紋盆T3④B:4(圖一,7),深腹,其器高與最大徑之比接近1,為0.97,口微折,肩部折曲,肩以下飾繩紋,亦與壹家堡四期5段之T31③C:49(圖一,12)相近。而【報告】和【探索】中在確定年代時與之進行比較的灃西遺址屬西周早期的H301Ⅲ式鬲(圖一,2)和T174:4AⅣ式鬲,整體稍矮,腹部亦較圓鼓,更近於在天水董家坪遺址採集到的同類型陶鬲( 圖一,1),而H201Ⅱ式尊(實為繩紋盆,圖一,3),腹部稍淺,其器高與最大徑之比為0.81 。若考慮到此後西周時期的陶鬲大都表現出由高到矮,盆亦由深腹到淺腹的這樣一種發展趨勢,毛家坪一期秦文化遺存應該是表現出了較早的特徵。另毛家坪出土的圓腹罐 T1④B:22(圖一,8),儘管有研究者指出其應屬於巴蜀文化因素 ,但相類的器物在壹家堡遺址一期中與商文化的假腹簋(圖一, 16、15)共存,亦從另一角度說明毛家坪一期秦文化遺存的年代較早。由此已發表的毛家坪一期秦文化遺存的陶器均可在壹家堡遺址晚期階段甚至更早的遺存中以及與之年代相當的鄭家坡遺址晚期遺存中找到形態相似者,其年代亦應相當。 已有研究者指出,壹家堡遺址四期遺存與鄭家坡遺址晚期遺存年代相當,大體在殷墟文化四期前後;其文化性質亦與之相同,目前多將這一類遺存稱為鄭家坡類型,是商代晚期的先周文化 。 來源:歷史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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