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龍袍(局部) 因『龍袍』是帝王專用的服裝,他人不得擅越,於是『龍袍加身』一語,指的是新登皇位,可以凌駕於萬民之上了。 京劇中有【打龍袍】一出,說的是包公到陳州放糧,遇到宋仁宗生母李後,回京後,借元宵佳節觀燈之際,特設一戲藉以諷喻皇上的不孝。仁宗大怒,欲斬包公,經老太監陳琳說破當年狸貓換太子之事,方恍然大悟,立即迎接李後回朝。李後令包公替她責打仁宗,包公不便以臣打君,乃以仁宗的龍袍代之。 幾千年來,龍一直被中國人視爲偉大、智慧、力量、神秘的象徵。而歷代皇帝爲了表示自己的特殊地位,從來就以『真龍天子』自稱。從周代初期開始,皇帝所穿的袍服上往往飾以龍紋,這種袍服俗稱爲龍袍。而除皇帝之外,任何人不得在衣服上飾以龍紋,違反則被認爲有謀反篡位之心,必處以極刑。在明、清時,皇子、親王、郡王有時則可在衣服上施用龍紋。 龍袍以明黃色爲主,故又稱黃袍;也可以用金黃、杏黃和其他各色,上繡龍紋。面料多爲緞子,也有用紗、羅、絹等織物的。【明史・輿服志】載:皇帝常服,永樂三年定:冠以烏紗,折角向上,其後名翼善冠;袍用黃色,盤領窄袖,前後及兩肩各織金盤龍一,帶用玉,靴以皮爲之。 清代皇帝的龍袍,在禮服中屬吉服系列,『圓領口,右衽,馬蹄箭袖,衣色用明黃色,領和袖等幾處用石青、片金織物緣邊。在龍袍的不同部位共飾有九條龍和十二章紋,間以五色雲紋。龍紋在袍服上的具體位置爲:領的前後部位飾有正龍各一條,左右及交襟處飾行龍各一條,兩袖端飾正龍各一條。……龍袍所用衣料,隨著季節的變化有所不同,一般常用的材料有棉、綢、紗和皮裘等』(趙聯賞【服飾史話】)。更奇巧的是這九條龍,『但從正面或背面看,則只見五條,合「九五之尊」的帝王稱號』(陳詔【龍袍】)。在龍袍的下端有波浪型的曲線,浪上又立有山石寶物,稱之爲『八寶立水』。據【蘇州織造局志】載,一匹『三潤色正面五爪大龍滿裝袍』,要花人工二百三十天才能織成。明、清兩朝,龍袍的生產,由織造局監製,並由親信大臣出任此職。民間織坊是嚴禁染指的,違者工匠處斬,家口發配充軍,穿龍袍的人更是嚴懲不貸。 但是,歷朝歷代,想謀奪皇位的人畢竟存在,他們往往暗地裡備下做龍袍的料子或乾脆做好龍袍收藏,以候來日之用。明嘉靖年間,抄沒大奸臣嚴嵩家產,其中就有『大紅妝花五爪雲龍過肩緞二匹』(【天水冰山錄】)。而在小說【金瓶梅】中,權臣蔡京壽誕,西門慶送了許多珍貴禮物,其中竟有『龍袍 一套』(第五十五回)。 在寫湘西剿匪鬥爭的紀實小說【擒魔記】中,有土匪頭子私下請老裁縫縫製龍袍,龍袍縫好後,又將老裁縫殘忍殺害的情節。隨著解放軍的軍號響徹雲天,令人可笑的『皇帝夢』自然煙消雲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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