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弘 近日,百家讲坛主讲人,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赵冬梅的《千秋是非话寇准》(电子工业出版社)在中关村图书大厦首发。赵冬梅明确表达了与以往历史教科书不同的观点,“今天的历史学者普遍认为,澶渊之盟并不是屈辱的。从内容上看,基本上是合适的,而且,它有利于两边的老百姓,因为不打仗了。” 赵冬梅:30万岁币“值” 赵冬梅的研究显示,和谈之前,宋真宗对宋朝的谈判代表、小官僚曹利用说,如果契丹人索取财物,即使100万也可以。宋真宗说的100万,可以是银70万两,绢30万匹,或者银30万两,绢70万匹。但寇准明确告诉曹利用:“许给契丹人的也不得超过30万。”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在澶州签订了“澶渊之盟”,契丹同意维持现有边界不变,宋朝“每岁以绢20万匹,银10万两”送给契丹做军旅费用。领土方面,“沿边州军,各守疆界”。宋真宗知道结果后非常高兴,将曹利用连升数级。 赵冬梅经过计算认为,30万岁币仅相当于宋朝政府一年现金收入的1.53%,如果把宋朝政府的全部收入都算上,还不足0.4%。澶渊之盟签订之前,宋朝在河北的常规驻军仅工资就需要大约1500万两,还不包括常规开支。澶渊之盟签订后,宋朝在河北边防和内地大幅裁减军队,剩下了费用几百万两。“结论很明显,用每年30万的岁币来换取和平,宋朝方面不但不亏,反而赚了。从这个意义来讲,澶渊之盟的‘岁币’跟1840年以后不平等条约中的‘赔款’还是有本质区别。” 宋史专家:条约平等,给钱屈辱 至于之前历史教科书“屈辱”的说法,赵冬梅认为,“我们从1840年以后,一直处在不平等条约的时代,在那个背景下产生的历史教科书,心气儿不够平和。写作者看到汉民族和异民族签订的条约,有类似于割地、赔款的内容,就说是屈辱的。但是今天的历史学者普遍认为,澶渊之盟并不是屈辱的。在古代的中原王朝和周边的少数民族政权之间,通过和亲等方式处理民族关系,是一部分内容。澶渊之盟从内容上看,基本上是合适的,而且,它有利于两边的老百姓。如果这些年的教科书还说屈辱,那么内容就滞后了。” 著名宋史研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王曾瑜认为,“这个条约比较平等,但宋朝要给契丹钱,多少有一点屈辱。” 以往历史教科书称屈辱 以往的历史教科书中对澶渊之盟的描述,都定性为“屈辱”。记者查阅发现,1982年6月人民教育出版社第1版初级中学《中国历史》课本(第2册)第58页的原文如下: “1004年秋,辽统治者大举进攻北宋。辽军直逼黄河岸边的澶州城下,威胁宋的都城。……宰相寇准主张坚决抵抗,要求皇帝亲征……北宋统治者无心抵抗,宋辽进行了议和活动。结果,北宋接受了屈辱的条件,答应送给辽‘岁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辽军撤走。这就是历史上的‘澶渊之盟’。” 而大学历史课本(高等院校文科教材),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的《中国古代史(下册)》第26页这样描述: “契丹统和二十二年(1004年,北宋景德元年)九月,辽圣宗、萧太后率20万军队大举南下……北宋政府没有统一的部署和指挥,各城孤军作战,于是契丹乘虚深入,一直打到黄河北岸的澶州附近……宋真宗抵达澶州后,虽鼓舞了宋朝军队的士气,但他急于议和,于是与辽朝签订了屈辱的‘澶渊之盟’。合约规定:宋辽约为兄弟之国,两国以白沟河为界,宋岁输辽银10万两、绢20万匹,称为‘岁币’。” 名词解释 澶渊之盟 一、辽宋为兄弟之国,辽圣宗年幼,称宋真宗为兄,后世仍以世以齿论。 二、以白沟河为国界,双方撤兵。(辽归还宋遂城及涿、瀛、莫三州。)此后凡有越界盗贼逃犯,彼此不得停匿。两朝沿边城池,一切如常,不得创筑城隍。 三、宋方每年向辽提供“助军旅之费”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至雄州交割。 四、双方于边境设置榷场,开展互市贸易。 盟约缔结后,宋、辽之间百余年间不再有大规模的战事。因澶州又名澶渊,遂史称“澶渊之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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