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行孝,請單位配合 倡導孝敬父母當然是好事,這是提升公民素質,營造社會文明的實際行動,不過,這個好行動的落實除了強化宣傳力度,提升個人素質外,還有十分重要的一條,就是單位的配合舉措。 我認為,這個單位的配合舉措十分關鍵,甚至可以說起決定作用,因為孝敬父母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是需要時間的,沒有這條,即使有心也難以有實際的行動。 有一則公益廣告就是這樣的,一對老夫妻做好了一桌飯菜,等着孩子們歸來團聚,可是等啊等啊,也沒有等來,老夫妻雖然渴望,但也理解:忙呀,忙呀!為什麼忙呢?當然是單位工作忙,因此,我們的用人單位有必要給員工設計探親工作機制。這個工作機制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時間上的,我們可在法定休假日之外設計探親假,作為員工的一個福利來落實;對於一些有特殊情況的員工,我們可設計探親時間,幫助員工解決特殊問題;等等,我們的單位應該在員工能夠孝敬父母上研究工作新舉措;二是金錢上的,孝敬父母需要感情,也需要金錢,我們的單位可設計探親費,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金額,提醒員工為父母買些禮物,體現孝敬之心。這些舉措從單位角度出發,對員工肯定有督促與落實作用,也有利於提升員工的凝聚力了。 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這個傳統美德在激烈競爭的市場經濟時代當然應該張揚,當然應該有新的保障機制去落實,光靠口頭宣傳遠遠不夠。尤其是當前,我們的許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有些子女要負擔兩對甚至四對老人,你想讓他們孝敬他們也無能為力,因為他們自己也要生存,也要工作,這個時候,就需要發揮我們的單位力量,國家力量去做工作,去把孝敬老人當做一個單位責任去認識,當做一個社會事業去開發。 應該說,新『24孝』行動是促進社會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平台,但需要一個具體的舉措,尤其是單位舉措去落實。(殷建光 來源:中國青年報)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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