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任壯)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訂的【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管理工作方案】日前印發執行。【方案】分為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組織、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主要任務、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工作職責、績效考核四部分。 【方案】對中醫醫療技術類別協作組、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組長和成員單位的產生、設置和工作原則等給予規定。明確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三大主要任務:開展中醫醫療技術的整理、規範、推廣、開發,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向社會廣泛宣傳和推廣使用中醫醫療技術。 【方案】規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依據考核結果,對組長單位和組長實行動態管理。對考核結果為『優』的組長單位和組長予以表揚;對考核結果為『中』的組長單位和組長進行督促整改;對考核結果為『差』的組長單位和組長予以警告並限期整改,整改後工作仍不力的予以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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