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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筆勢論十二章

王羲之,房弘毅

房弘毅抄王羲之筆勢論十二章,附譯文。 【筆勢論十二章】又名【筆陣圖十二章】,傳王羲之撰,又傳後人雜燴而成,是對寫字技法的揭秘的書論名篇。初載唐代·韋續【墨藪】。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謂『不知何代所輯』。孫過庭【書譜】云『代傳羲之【與子敬筆勢論十章】』,疑似【筆陣圖十二章】在初唐已流傳坊間。 孫過庭認為『右軍位重才高,調清詞雅』,而【筆勢論十章】『文鄙理疏,意乖言拙』,所以他斷定此文絕非出於右軍之手。孫過庭所說的【筆勢十章】是否是我們今天所見的十二章已無從查考。【筆勢論十二章】是否是王羲之所撰仍值得探討,但認為是王羲之一派的書論,則無大的爭議。 【筆勢論十二章】對寫字技法的揭秘,其從用筆而方,論及藏鋒、側筆、結筆、翻筆、起筆、打筆等方法和筆勢;從結體而言,合體字,則有『並不宜闊,重不宜長,單不宜小,復不宜大,密勝乎疏,短勝乎長』;若大小,則『大字促之貴小,小字寬之貴大,自然寬狹得所,不失其宜』;從布白而言,則論『分間布白,遠近宜均,上下得所,自然平穩。當須遞相掩蓋』等等。

象記法

利瑪竇

【記法】,全稱【西國記法】,或謂之【利瑪竇的記憶宮殿】,實稱【象記法】,顧名思義,即取事物之象形,以意會而記文、字也。此書主旨,乃教人記憶漢字、文言文之法,其法常基於漢字六書,以拆字取象,或會文成象,故讀者之習是法,或融合小學音韻訓詁,乃為便易,且又助於漢字之學習。 【象記法】作者是明朝萬曆廿三年傳教士利瑪竇所著,利瑪竇作為西域之人,原不識一文一字,以傳教之需,十三年而識字作文,又能倒背經典如流,即中土之學士亦不能比之。是見本書之法,必有值得學習之處。 或謂【象記法】時有戲謔之嫌,誠然是言,而以一胡人之資質,冀其學究如中土之才,其望奢甚。所取其書者,強記益憶之法而已,彼不能拆字盡六書,即今學者亦不能乎? 【象記法】全書共歸六篇:即原本篇、明用篇、設位篇、立象篇、定識篇、廣資篇。書中文言文法,甚為正宗,以口語而強省為文者,稀罕難見,吾初讀此書,甚異之,驚嘆利瑪竇以十三年之功,而文法純青如此乎?及至後序,乃了其故,此利氏中土友人刪潤之功也。 為便於讀者閱讀,今取後序置前,是序署名朱鼎澣,即讀者先讀朱序,然後閱文,乃知其原由,不至於迷茫也。 書中大量案舉訓詁漢字之例,蓋其荒謬者甚,自其成書,即未曾流行廣泛,終至佚亡。今本所由者,乃是巴黎圖書館藏版本。 利瑪竇開篇即喻記憶之所在,乃是顱囪後枕骨內之腦髓,無論矣,又以硬軟剛柔喻記憶之深淺恆暫,雖有所合理,終非科學之定論,故不必考究。凡記憶強弱,一在記法,二在用功,古訓有雲,勤能補拙,誠哉是言,讀者請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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