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狄公案》,清末公案小说,作者佚,本书初名《武则天四大奇案》,西元1993年齐鲁书社整理出版,乃名《狄公案》,该书在传播过程中,曾取名《狄梁公全传》,又取名《狄梁公四大奇案》。
《狄公案》是一部具有政治诉求的小说,小说的终结,以武则天还政于李唐为结局,可见作者对满清政权是有异议的,其希望借《狄公案》,号召有更多仁人志士,潜伏于满清朝野,逼迫满人还政于汉族。
本书缘起于武则天时期,狄仁杰断案的故事,狄仁杰时任昌平县令;终结于狄仁杰整肃朝纲,逼迫武则天退位,其时任宰相。
而今日我们再读此书,已不必过多留意作者写作的初衷,一如品评故事那样,消遣时光,亦未免不可。本书最初刊行,是在晚清光绪时期,由上海书局石印发行,1993年,齐鲁书社以之为底本,整理发行。
关于狄仁杰,据考史上是真实存在的,如《旧唐书》就有《狄仁杰传》,从该《传》的记录“仪凤中为大理丞,周岁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无冤诉者”可以看得出,狄仁杰确实是一位关于断案的人,然而,作者写《狄公案》却并非必据历史,也就是说,本书中,大部分内容,其实是作者虚构的,一是给读者消遣时光,二是寄寓作者的创作宗旨。
历史上关于狄仁杰的小说并不多,正史的笔墨更少,而近年狄仁杰尤其风靡,甚至被翻拍成电视剧,以至于家喻户晓。其中原因,除了本书《狄公案》,与另一本风靡于近代的,荷兰人高罗佩所写的《狄公断狱大观》有关,其书风靡于西方,之后又翻译反倾销回中国大陆,至于“狄仁杰”成为一个文学、影视创作的热门话题。
《狄公案》保留有许多和现代用语明显不同的词汇,像“原由”、“彰明较著”、“承任”之类,这是该书吸引人的地方之一,同时也隐藏了一个语言学的论点:口语随着时代发展变异迅速,口语书面化,不利于书籍及承载的学术的长久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