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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寿筠:以史为鉴,谈中国的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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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军 發表於 2010-8-2 21: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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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寿筠] 来源:[] 浏览:[468]   2008-07-06  . }  S( Y* Q3 c6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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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是2006年陆寿筠先生答价值中国网记者采访的全文,曾经摘要发表过;不唯书,不唯洋,中国的“后发”民主有必要汲取自身及西方民主实践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开拓出一种崭新的富有活力的民主体制——这是中国目前面临的最重要历史使命之一!; v) i" J4 o) X8 b7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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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你的中西生活经历,你怎么评价中西民主现状?4 c! Z; i  _: ^* Z7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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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7 Y2 o0 c& y5 p7 @答:我在中国出生、成长、生活过四十多年,又在美国居住二十年余。对于两个社会我都既有所赏识,又有所不满。对于两者的民主现状,也是如此。在我的一些文章中,两方面都分别有所表述,但没有放在一起比较过。现在倒是一个机会。这得从我对“民主”一词的理解说起。
' i* E; ~- N3 d( Q" {( V9 v2 M
' H1 |# ~: }( p5 {1 s4 N按我的理解,“民主”这个概念应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其根本精神,即“主权在民”的意思。第二层是指实现和保障“主权在民”的一套制度安排。对第一层意思的理解,在抽象概念的意义上,中西方之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应无根本的释义分歧。分歧则主要表现在第二层意思上。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分歧呢?) C! k; h5 `% k0 V! W/ R: x1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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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试论人民主权和党的领导的统一》一文中说到:由于人数的规模和人们实际参政能力(德才)的高下不平,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治理,只能由人民通过选举委托的代表和公仆来执行。那么,民意代表和公仆该如何产生、并代表全体人民来立法和执法呢?当政权被控制在极少数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专制者手中的时候,因为不存在由全民和平地推选立法和执法者的制度路径,无论是资产阶级还是无产阶级,或是它们的联合阵线,不得不采用暴力革命的形式,将政权夺回到人民手中。于是,暴力革命的过程,就成了人民选择自己代言人的过程。9 q) U+ T8 i  L* s6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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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尤其是暴力革命,需要一大批具有自我牺牲精神和多方面才能的革命者的领导、组织和参与。因此,如果这个革命是得到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拥护和支持的,那么,革命从酝酿到发动到成功的过程,同时也是不断地筛选在德才两方面具有人民意志代表者资格的精英分子的过程。于是,领导、组织、参与这个革命的政党或团体的成员自然而然地成了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者,由他们所组成的新的政权班子自然地也就具有了民主的性质。历史上的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革命、俄国十月革命、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民族民主革命,都是在不同程度上、并代表着各种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组合的革命运动的典型例子。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首发地英国,由于其特殊的历史条件,其革命的暴力性较弱,这是英国人民的幸运。但其较为和平的过渡方式并不减弱其(比之于革命前的专制政权)较为民主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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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历史的总趋势是从野蛮走向文明。从文明发展的角度来看,暴力革命应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从历史的经验来看,暴力革命可以推翻反人民的政权,却不能保证新的政权能够持续地保持其人民性、民主性。暴力革命之后,必须立即着手建立一套保证使政权不至重新落入少数专制者手中、而继续维持在广大人民手中的制度安排,即民主法治的政治秩序,才能抵制权力对于掌权者的腐蚀作用,保证不可避免的具体人事更迭不致改变人民政权的民主性质,并继续不断扩大政权的民意基础。在这方面,上升时期的革命资产阶级,在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大众的推动和支持之下,是起了某种先锋作用、和历史开创者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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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M9 L) U8 D资产阶级通过个人自由竞争而崛起的经济背景、连同其个人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借着以此积聚起来的强大的物质力量,对于瓦解封建专制社会秩序及其意识形态的藩篱,是起了极大的冲击作用的。建立在这种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基础上的现代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及民主制度,应是今后人类更加完美的民主理念和制度的历史性发端和雏形,具有不可取代的历史开创意义。说它是“雏形”,这含有正反两重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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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1 J8 r- b* z/ S一方面,从人类历史的长河看,民主基础是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关系的不断演进更新而不断扩大的。从古希腊的奴隶主民主制、到现代初期的有产者普选权、到当代无论财产多寡的全民普选权,这是一种了不起的进步。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度还在民主架构的许多关键和细节安排方面积累了不少值得借鉴的具体经验和教训。  T0 p( C  D% ]1 u3 A2 A7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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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现代西方民主政治是建筑在不民主的经济基础上的,是与不平等的、生产资料属于资本私有的、雇用劳动制捆绑在一起的。大资产阶级凭借其在这种制度下积聚起来的、在物质财富、文化教育、社会人脉、媒体舆论等方面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操纵和控制着民主程序的实际运作和最终结果。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2004年总统选举中,合法登记参与竞选的绿党候选人就被无理排除于竞选辩论的讲台之外(当然更看不到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阶级的政党及其代言人的影子了)。也没有看到媒体对这种明显的不民主做法有什么公开的揭露和批评。在这个意义上,资产阶级的民主存在着欺骗性。虽然美国不存在某个人或某个党派的专制独裁,但始终存在着资产阶级、尤其是大资产阶级对于政权的垄断,和广大劳动人民实际无权的局面。所以这种民主还大有加以革命性变革的余地和必要,当然这需要等待新的历史条件的成熟。这个条件就是:资本帝国主义向全世界转移出去的矛盾(参见本人《美国不是榜样:也谈“转化社会矛盾”》一文),又(部分地或全部地)转回到国内,因而国内社会矛盾快速加剧到社会严重分裂的时候。至于这个矛盾的最终解决将是和平的还是暴力的,现在还很难预见。但那肯定将是对于西方各国现行民主制度的一个考验和检验% _4 H: k1 u+ A% s" t

8 n  }: g( H  ?: R% O上述正反两个方面实际上是属于一体的两面,这个“体”就是贯穿着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关系的、属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个人自由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这种世界观、方法论只强调个人的主体性一面,而无视个体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相互渗透性、互补性、和互动性,也无视一个大社会在内外多层次上、多种多样社会群体的各自主体性,无视这种主体性对于大社会的运作具有所有单个个人及其机械总和所不能涵盖或替代的重大作用(详见本人《试论西方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内在矛盾(二):“平等”的个人与不平等群体》,“一、以多域、多层、多元的能动社会关系为本位的多维新社会观”一文)。后一个“无视”的结果是忽略了各种基层社群(如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的直接民主、以及社群之间(如不同的阶级、阶层之间,不同的族群、地区、乃至国家之间等)“共和”式民主运作的重要性。这连同前一个“无视”,就将社会瓦解成只争各自利益的、无数单个个人的一滩散沙。其结果则是以表面的“散沙”式的“平等”掩盖了实质的不平等。(参见本人《试论西方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内在矛盾(一):政治话语的抽象平等与经济权力的实际不平等》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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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打工谋生,在主流的大公司做过,也在华人的小公司做过,还打过多种或长或短的零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一个人一生的大半时光必须在打工谋生的场所度过。在这些资本主义的大小企业里,劳资之间都是不平等的,而且它们是最最专制独裁的、最令人感到压抑的所在,与民主毫不沾边。不但有包括马克思在内的学者们这样说过(参见我的有关文章),而且我身历其境的体验也完全证实了。再说到大社会的民主,我也曾经羡慕过美国人参与地方和全国选举的自由程度。但是当真的要我考虑去投票了,无论是选人,或是对某个提案选择赞成或反对,我就感到无从下手。因为老实说,除了日常经常接触的亲朋、同事以外,对稍大范围内的人和事必然所知不多,最多是浮光掠影的大致印象,对于究竟哪个人、哪个提案对自己、对社会最有利,或不利,很难有把握。要想有所知吗?一个普通百姓,无论是像我这样的外来者,还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都不可能对每个候选人、每项提案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只能从大众媒体上得知一二。但媒体上一般是看不到对候选人的优劣长短,或有关提案的利弊得失,有什么摆事实、讲道理、有长说长有短说短、实事求是的陈述分析的,看到的多半是片面的广告宣传,要么是剥离前因后果的、支离破碎的单纯攻击,要么是迎合选民狭隘自私心理的的片面鼓吹(要知道,以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为唯一选择准则,这是被资本主义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舆论美化为人类“理性”、“文明”、“美德”的啊!)。而制造、散布和操纵这些宣传舆论的当然只能是有强大财势背景的富人们了。所以,真正在投票的、真正在起着决定作用的,并不是广大选民的独立自主意志,而是舆论背后的财主们的片面狭隘意志和利益。这种票选的自由程度和民主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那个被人们列为世界第二危险人物的小布希总统(参见本人转载的调查报告)不就是如此这般“民主”地选出来的吗?4 B0 z9 [; y- u(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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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和强调个人主体性、但否定社群主体性和主体之间互渗互补互动性的自由个人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决定了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相对于专制制度的进步性,也同时决定了其局限性。这就是我对美国民主的体验和对其两面性的解释。针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局限性,传统社会主义则强调阶级的、社会的集体主义,而忽略了个人的主体性。在资本主义和民主传统不发达的东方,各国革命运动和战争所处的恶劣的国际和国内环境,又迫使革命队伍内部强调个人服从组织、服从领导,强调个人是革命“大机器”中的“螺丝钉”,而忽视其主体性,尤其是基层普通成员的主体性。革命胜利以后,又把这种轻个体、重集体的倾向扩展到全社会,而没有及时地着手转变体制,真正建立起由人民和平、自由、平等地选择、委托和监督人民公仆的制度。共产党也提倡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提倡“民主集中制”,但那是在人们无条件服从执政党的总体路线、大政方针的前提下,是为实现其路线方针服务的。所以,当中央的路线方针较符合实际、符合大多数人民愿望的时候,群众路线的提倡确实让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感受到民主的气氛,心情就比较舒畅,工作效率也比较高。所以我说过,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当没有政治运动的时候,基层单位的人际关系比起资本主义的美国来要民主得多。但问题就出在国家的大政方针应该由谁来决定、如何决定,是由少数人决定、多数人服从呢?还是由全体人民来决定、并委托由人民挑选的公仆去执行?这正是民主主义、尤其是新民主主义,在政治体制上区别于封建专制主义的根本点。而正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传统社会主义并没有解决好。正因为如此,国家就得不到长治久安。政治不安定,经济文化也不可能充分发展繁荣,还时时受到干扰、破坏。我个人认为,传统社会主义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失误,在思想路线上,从表面上看,是走向了与资产阶级个人自由主义相反的另一个极端,即以集体主义淹灭广大人民个人主体性的极端,结果是少数精英分子的主体性以集体代言人、乃至救世主的身份出现而无限膨胀,将自己的“有限理性”自觉不自觉地强加于人民的大多数,从而导致了事与愿违的人为错失。为什么会如此呢?在我看来,这是因为,实际上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两条思想路线来自同一个机械论的根子,即原子-铁板论的社会观。本人已有《自由主义与传统社会主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文详述,这儿不需再重复了。: g$ m  ?1 u8 |! K: m

0 p/ ?, H$ n4 ?8 ]" }9 o2、陆先生是研究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方面的专家,请你谈谈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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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专家”算不上。只是留意和思考得较多而已。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在此之前,毛泽东主席对专制的批判和对民主的承诺(见之于《毛选》四卷)赢得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这是革命胜利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在执掌政权后,无论在党内,还是在党与人民的关系上,他并没有能实现他的承诺,这不但是人民的悲剧,也是党的悲剧,和他个人的悲剧。毛泽东主席及其战友们,为中国人民立下的历史性功勋是无人可以磨灭的,这儿无需多言。我们作为后来者,理智地分析他们的得失,不是要苛求于前人,而是为了继续他们未竟的事业,实现他们来不及实现的初衷。& q$ w' C* U8 v: g/ t: F# R; g

3 n* I. @2 A3 q3 \6 D: T" H7 t我个人以为,在民主问题上,毛主席之所以犯了错误,那是由于他老人家没有摆正个人与人民、个人与党、党与人民的关系。我相信,他不是不赞成“人民主权”的理念。我也不否认人的见识才能有高下之分,甚至还可能有非常悬殊的差别。但我也相信,任何个人的智慧,乃至整个人类智慧的集合,总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正确,永远正确。但毛主席他们却要人民相信,一个人、一个政党,一旦领导革命取得了成功,他、他们就赢得了永远正确的证书,他、他们的思想和作为将永远能够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而且容不得半点疑惑和异议。他们自己相信、也要人家相信“一时正确,则时时正确,永远正确”。但这种信念是一种迷信,其害处已为历史事实所证明。而这种迷信恰恰是与民主的理念背道而驰的。有这种迷信思想的人,他们不是把人民真正看成是永恒不断地创造着历史的主人,而实际上只将人民看成是必须听从某个特别高明的伟人或精英团队,才能得到解放和幸福。这样的伟人或精英们的领导就代表着人民的主权。人民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性、创造性只能围着他们的思想和路线转,来自民间的任何思想创新都不允许越出这个雷池半步。思想或路线的创新也是他们的专利。小老百姓是没有思想创新的资格的,否则都是离经叛道,必须加以剿灭。所以他们所说的“民主”不是一种人人平等的政治秩序,而是以接受其“一旦正确,则永远正确”的“集中”“指导”为前提的。“民主”选举也好,民主的工作作风也好,都只是维护和实现这种“正确”的“集中”领导的手段。所以候选人必须由“上面”指定,而不是由选民提名,更不能由公民毛遂自荐。若有选民不把票投给“上面”指定的人,那就是不服从英明领导,就是大逆不道。“人民代表大会”名义上是最高权力机构,但必须接受另外一个真正最高的“一元化”领导,而不能在大政方针上表现出任何的不同意见。“政治协商”也不能对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提出质疑或异议。“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则是一种“阳谋”,一种“引蛇出洞”的策略。所有这些做法都是与人民主权的理念、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精神背道而驰的。所以,宪法形同虚设,“人民主权”、“人民民主”停留于字面。2 L0 T% v- I1 w7 K  Z,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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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革命胜利前的“民主”诺言没有得到兑现,革命胜利后宪法规定的人民主权没有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得到落实,甚至连党内民主也很不健全,因此当毛主席偏离了既定的政治路线,虽出于好心、但过早过急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强行过渡时,无法得益于包括大多数党员干部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使错误得到及时的阻止或纠正,以至让其越演越烈,直到酿成文革十年动乱。- [8 Q3 `) B$ W( C/ r/ y; r

7 |6 ~! A# z+ k- n1 u毛主席发动文革的初衷固然可能包括有反官僚主义的动机,但主要的目的无疑是为了所谓“反修防修”,打倒“走资派”。反对官僚主义、反对真正的资本主义路线,这当然是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的愿望。在这一点上,毛主席是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问题是,当时的中国究竟应否容忍一定程度的、和多大程度的资本主义因素,应否立即全面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究竟应该采取何种形式,新民主主义或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政治制度究竟应该采取何种形式,等等,这些重大问题应该由谁、通过什么方式来解答? 是由全国人民、包括全体劳动者、包括党内外的广大有识之士,共同协商、决定、实践、摸索呢,还是由少数人、甚至一个人说了算,或者形式上是全民投票决定、而实际上仍是少数人起决定作用,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全体国人?这应是区别是否真的落实了人民主权、实现了人民民主的根本标志。如果在基层的公有制企业和国家事业单位中、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真正自下而上地落实了人民主权,落实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如果占人口大多数的广大劳动人民,包括代表他们利益的广大知识精英,都真正有了话语权、决策和管理的参与权、公仆的任免权、监督权,那么还用担心、害怕少数人强行把国家推到不符合他们根本利益的资本主义道路上去吗?还用担心克服不了官僚主义吗?可惜,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做得成功的,中国也不例外。在没有落实人民民主制度和秩序的前提下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必然以混乱和破坏告终。# r4 P) u$ ?3 y! s& p' U: D5 ~& b

, p; I7 e3 [' M5 F/ r4 W十年文革虽然实行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四大民主,但实际上仍然不是人民主权的真实展现,那是因为:一、文革的发动和部署,并不是在自下而上地广泛集中了广大人民的意见和意志的基础上进行决策的,而是由发动者本人决定、策划,并经由一帮极“左”分子自上而下地进行操纵、指挥的。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民主的精神和应有程序。二、没有预先立下实行有效民主的法治规则,如摆事实、讲道理,对任何人都不得造谣毁谤,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使用暴力,等等。虽然文件也规定了某些类似的条文,如“要文斗,不要武斗”,但这个“斗”字就不符合民主的精神和应有方式。若是犯法者,则应该受审,但不应是挨斗;若仅仅是思想观点上有分歧,更不应挨斗。不管是文斗还是武斗,都是错误的。在以前的革命战争时期,敌我阵线分明,基本上一目了然,革命是通过对一个个没有放下武器的敌对分子个人的斗争来实现的。把暴力革命的那套办法搬到和平建设时期,用来解决路线和思想的是非问题,字面上说“要文”,实质上还是提倡“斗”;而且虽然文件中说“不要武斗”,而人手一本、每天又反复多遍高声朗读的“最高指示”则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能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还给红卫兵改名为“要武”,实际上鼓励那些未经世事的年轻人“无法无天”,冲动行事。这哪里是真正的“人民民主”呢?9 E" P; k5 K* _$ K! H  l( P0 J8 j# O* C

/ s- C3 z3 ^3 E7 l所以,文革之错不在于人民群众运用“四大(民主)”的具体方式,不在于人民群众对专制(违背民主原则)“领导”的“造反”(反抗)精神,而在于领导者的不民主作为,在于没有及时建立民主法治的政治秩序。有看法、有意见,只要不无事生非、不骂人打人,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有什么错?!领导者压制民主,动辄整人,作为主人的人民群众用言论来表示反对,这样的“造反”有什么错?!但文革结束以来的主流舆论恰恰正是这样地“否定”文革的!因此,文革虽然早已结束了,但是人民主权、人民民主没有在基层企业制度和国家的政治体制上得到落实的历史没有结束。于是,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人民共和国内,一方面大批工人被赶“下岗”,大批农民被赶出土地,另一方面少数人借机大发不义之财,过起奢华淫乐的生活来。毛主席曾经担心并力求防止的景象固然出现了。历史的教训实在是太触目惊心了!我们可以列举出很多具体的教训,但是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最大失误应该说是“人民主权”、“人民民主”没有得到落实。人民民主得不到落实,人民对敌人的专政也就落空了,社会主义的前途也就岌岌可危。不可否认,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方面是有进步的。但是,比起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的加剧所提出的客观要求来,政治民主化的步伐是显得滞后了。这是需要全体国人无论为官为民共同努力的。0 F1 ?/ r# P- Y4 p) |3 s& M

" m1 b( n( B. k- ~; b5 l( D3、  你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中国民主化需“高层民主”和“基层民主”并行。那么在你看来,如何实现高层民主?又如何实现基层民主?两者之间有什么辨证关系?- ~% Y3 L( ]8 Z# o0 n' N: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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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主政治作为一个统一的体系,本来是不分“高层”、“基层”的。所谓“高层”,实际上是指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它们本应是从“基层”开始、自下而上地由全体国民通过民主程序推选、委派出来为全体国民服务、受全体国民监督、并对全体国民负责的。所以,“高层”和“基层”本来是分不开的。我之所以有时分开来说,那有两个原因。一是我要强调基层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经济政治民主对于大社会民主的基础性意义。关于这,现在不细说了。可参见我的《基层企业全员民主的合理性依据(前论综合)》一文以及诸多相关的“前论”文章。$ k) N. X0 v4 g7 x( v

" P! j9 s$ Z2 N4 f# g& o第二,考虑到像中国这样一个幅员广大、人口众多、传统悠久的大国,民主化的进程必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各地区各单位、国家机关各层次的民主化改革进程必然是不平衡的,考虑到民主化改革需要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需要基层民众和高层领导的两个积极性,考虑到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化、与地方和国家大社会范围内的民主化不可能互相等待,所以除了强调基层民主化的基础性意义以外,针对目前领导“高层”对于国有企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改革的总体态度尚不明朗、似乎阻力重重的现实国情,提出“高层民主”,意思是一、高层领导人本身首先要接受民主思想,二、在领导机构内部要带头实行思想和政治生活民主化,为全社会树立榜样,这样才能领导和促进全社会从基层自下而上的民主化进程,而不至老是处于被动的地位。0 p& H8 n9 f* A' C( L% o1 Y

' E  O* V' }) J" Q1 M+ _; d4、一份最新报告显示,中国大陆150万(0.4%)个家庭占有全国财富的70%,而在发达国家,一般情况下是5%的家庭占有50%至60%的财富,中国已经成为财富最为高度集中的国家之一。何以形成此种局面?中国是不是将重蹈苏联覆辙?在你看来,如何避免官僚垄断资本控制中国经济命脉?民主在其中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c( {! N2 K1 [' T+ t! E4 `/ C

5 Q9 H6 ~$ ^2 |, l答:正是由于上面所说的民主机制的缺乏,再加上理论界和决策层在所有制问题上缺乏对公私关系的辩证理解(参见本人《“公”与“私”的辩证法(前论综合)》一文及相关“前论”诸文),财富高度集中的官僚垄断资本才得以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迅速形成。要避免官僚垄断资本控制中国经济命脉的局面,我觉得关键在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主干的国有企业,尤其是那些垄断性的大企业,要首先落实“全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落实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和主人翁地位,实现这些企业的民主管理及其对国家承担的责任。国家的改革领导部门应成立专门班子,研究和推动这方面的改革,广泛研究和筛选专家和民间提出的种种方案、建议,供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取舍,进而立法,并责成政府部门执行。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国家经济、乃至国家政权,不至落入决心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官僚资产阶级的手中,苏联的悲剧才不会在中国重演。能否做到这一点,就要看社会主义民主派和官僚资产阶级反民主派在执政党内外的实际力量对比,以及党内外、官方民间社会主义民主力量的努力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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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6 _: N& D; R' J$ I* n5 H4 L5、最后,就您亲身经历,请谈谈中西知识分子生活现状的不同?你怎么定义知识分子及其在一国发展中的作用?知识分子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是不是缺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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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q8 A( X8 x' K" Q  c3 T( X答:抱歉得很,我在美国除了在大小公司打工谋生、日常接触一些商业文员以外,很少有机会接触真正的知识分子,工余时间基本上过的是闭门隐居的书斋生活,所以对这儿知识分子的了解不多。就生活现状而言,我想在物质生活方面,西方知识分子在总体上肯定优于中国的知识分子。在精神生活方面,我想前者也要比后者在总体上潇洒一些。不过就跨文化素养而言,熟悉中西两方文化的中国知识分子的比例恐怕要高于熟悉西中两方文化的美国知识分子。一旦中国的思想大环境得到改善,中国知识分子在总体上可以在中西文化的融会方面、对于全人类的进步事业,作出比西方知识分子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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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 t% g' V2 ?) o+ o" A+ b关于知识分子在一国发展中的作用,我想应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两方面来谈。科技知识分子无疑在现代物质文明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但就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引导精神文明的演进方向而言,人文知识分子应该承担起更加重大的、非我莫属的责任。自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是没有缺席,但在中国社会发展方向的引导方面,某些主流知识分子没有起到好的作用,而大多数知识分子是缺席了。当然这不能完全责怪知识分子。不过就他们本身而言,除了道德勇气之外,思想方法上的食洋不化,或者食其它教条不化,因此独立思考、多方融会、勇于创新不够,恐怕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g9 E9 a; A% t) V1 c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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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价值中国网给我这样一个直抒胸臆的机会。   n3 X0 `$ O6 c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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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0-8-4 21:13 | 顯示全部樓層
文章比较长,说的也比较散,前面的总结很中肯,起码,就政治集团与人民的关系,分析得与鄙人的看法是相同的,不过,其也提到暴力革命无法保证革命成功者是否顺应人民的意愿——也就是制度的问题,对这个问题,作者没有很好的解决,有点期待。4 j( u/ w( N3 A. l( C
鄙人觉得,其实制度与暴力革命不是分开的,暴力革命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防止政治集团过于远离人民意愿的;另外,作者也提及立法与执法,不过,这些其实与传统理论没有关系,纯属西方民主理论——以法为核心。! N2 ^. ^; o4 E2 c8 B% Q, U
还有一点,现在中国的学者,对西学的了解明显要比国学要深要广——因此,鄙人反而以为,民间学者,对国学了解比西学要深入者,或许比海龟们更能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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