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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文学言语的私有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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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之治 發表於 2011-8-25 10: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国文学网
文学言语的私有性是一个极易引起争议的界定。语言是公共的,正如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所言,“语言好比通货,通货不能个人发个人的,必须是大家公认的通货才有价值。”(注:鲁枢元:《超越语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64页。)论文论述语言的私有性并不是为了论证在公共语言之外还并行存在一个供个人使用的私人语言,这种假设本身是毫无意义的。伽达默尔认为,语言是“对话性”的。语言只要用于对话,它就必须是人所共有而非个人私有。“讲话并不属于‘我’的领域,而属于‘我们’的领域”,“语言的精神现实就是把我和你统一起来的精神”。(注:伽达默尔:《哲学与解释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第65页。)这是语言的基本特征之一――语言的“无我性”。探讨文学言语的私有性只是为了寻找一条观照文学语言与个体生命的内在关联的途径,在这条路上,我们可以从生命本体论的角度探讨文学的本真存在:文学与个体生命的内在关联,具体体现在文学言语的私有性特征之上。

  
  一、文学言语私有性探讨之原由

  
  文学与个体生命的内在关联,或文学中的“主体性”问题由来已久。我们从“文学是人学”这个著名的命题就可窥见一斑。早在十七世纪,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就在他著名的格言中提及:诗人的个人经验是诗歌的源泉。浪漫主义文学理论对想象力、情感表现以及独创性等问题的讨论也表明传统文论对“主体性”的关注。但西方传统文学理论对文学语言的研究更多地注重语言的修辞学研究。从这条语言途径踏入文学的世界,我们将发现,对“真实性”的追求取代了文学的“主体性”,无论是创作主体、接收主体,还是人物的生命个体都处于一种身心分裂的状态。仅从工具论的语言观对文学语言进行修辞学的研究不但不能解决文学所面临的内容与形式的割裂,也不能有效地解除文学创作主体的“语言之痛”,更没有真正关注文学与个体生命的整体性存在的关联。(注:详见拙著《主体的残缺――浅析西方传统文论中的主体性问题》,《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受现代语言学的影响,从语言的角度研究文学的实验(从形式主义到结构主义)似乎也没有为文学带来太多前进的动力,相反,科学化的研究方法与目的将文学简化为一堆可拆卸组装的结构与零件。现代语言学将语言从思维的载体这一工具性地位提升到意义的生产者的本体性地位,语言似乎取代了理性,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语言具有神圣的力量,成为解决哲学终极目标的有效途径,但人的意识概念和自我中心都被从他原先的中心位置上赶了下来。文学本体论中的文学主体的消解,也遮蔽了文学与个体生命之关联的文学“主体性”因素。在文学研究领域,文学的主体性仍被文学的真实性和文学的外在结构模式所掩盖,个体生命存在的心灵世界和精神状态似乎一直由于语言的局限而未能进入“澄明的存在”。


  尽管如此,从语言通向文学的这扇大门似乎不应就此关闭。因为,语言并非仅是现代语言学对象化语言,是一套由习惯形成的规则与结构。语言具有生命。当我们从文学语言的修辞学研究和形式主义研究的十字路口原路返回后,我们将发现,在索绪尔为我们指引的“语言”入口对面还有一条“言语”的道路。正如杜夫海纳所言,由规则和结构组成的语言只是语言构成的中间地带,在它的下面与上面分别存在一个语言的漩涡。他命其为“次语言”和“超语言”(注: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孙非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79页。)。语言的这两个构成部分与个体的生命活动,特别是个体生命的心灵世界与精神领域密切相关。也正是这一点启发我们从文学语言的私有性角度揭秘文学与人、文学与个体生命之间隐秘的关联之奥妙。如在《超越语言》一书中,鲁枢元教授将文学创作动机之萌动、文学文本的产生与接受的整个文学过程理解为一种言语活动,并将文学言语的重要特性概括为“个体性、心灵性、创化性”,并从文艺心理学、语言发生学以及阐释学等角度探讨文学言语与个体生命的关联,探讨文学言语的内在性与私有性的问题。


  语言的私有性问题是一个哲学问题。维特根斯坦在后期的语言哲学中曾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来论证“私人语言”的不可能性,因为“私人语言”表达的是个体生命的私人感觉部分,属于公共语言不可言及的黑暗王国。依照维特根斯坦的理论,我们只能对此保持沉默,以维护公共语言的可流通性。维特根斯坦反对“私人语言”的理论依据之一就是私人语言的不可交流性。但维特根斯坦在“私人语言”不可能性论证中提及的“私人感觉”的表达问题却隐含了语言与生命的内在关联,具有强烈的吸引力,使我宁愿顶着忤逆不恭的大忌,从语言的私有性角度来探索文学与个体生命的内在关联,因为作为个体生命的组成部分,私人感觉是否应该获得完整的表达、以及如何获得完整的表达,关系到个体生命在世界中存在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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