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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试论宋代的“江湖社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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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11-9-12 01:3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华文史网
1989年3月我在澳洲应Phd.Mable Lee的邀请,曾有机会在悉尼大学一个中国问题系列论坛上作了一次讲演,题目是《中国古典小说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重点就是从关羽何以为“义神”,谈到“义”在中国伦理中具有多重组合功能,如“仁义”、“忠义”、“信义”、“情义”、“孝义”、“节义”、“恩义”、“义勇”等等。而组合功能的取得,应当与使用频率与社会范围成正比。古今学者讨论“义”或者“正义”的论说亦伙矣,但多由典籍引论,概念推衍,鲜见从社会文化角度立论者。这里仅就宋代江湖社会的形成,与“义”使用概念和空间的延展试为申说,并求教正。


    传统的“五伦”中,唯有“义”是社会交往的准则。故此处所述“江湖空间”特指社会空间,尤其是由于宋代都市制度变迁形成的公共空间。“江湖”一语自武侠小说标立“现代”以来,已滥用斯极。偶然在google中文版上查阅竟有80万5千条之多,但90%以上都是武侠小说及其电子衍生物的内容。目前论及“江湖”社会的专著论文虽然很多,但大都带有感情色彩,不是推崇快意恩仇,就是贬斥诡异莫测。所据也大都是清末民初的说法。


    我以为必须为“江湖社会”寻找一个原点,一个价值中立的定义。还原到宋代,“江湖” 一语至少也有三种主要用法。必也正名,故须对“江湖”一语略为辨析,才能设论于後。


    宋人虽然重视回归家族,敦亲睦邻,但是社会演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变化,势必带来社会空间之扩大,也造成个人出入家族内外的灵活余地。人流物转既然自中唐已经大兴,宋代更是势如离弦之箭,欲罢不能,而且有若干新的措施在制度上助长了流动趋势。“江湖”社会的空间,亦应运而生。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宗族”社会和公共空间呈现出双向信道的形式,就正反映着这样的社会现实,至今亦然。只有在“平民宗法”和“结拜兄弟”之间出现了一个相当宽松的公共空间,这样的互相补充,交互依托才有可能成为现实。邓子琴言:


    “尝考宗法时代与门阀时代皆为有形之社会组织,盖此两时代均有血族及经济关系,以为联系之资。至于士气时代,在经济为各个独立,互相等夷;在血族为人尽其道,不相限制。朝廷全以科举取士,苟士之有聪明才能者,咸能自奋一有所表焉。故此时代欲研社会风俗之中心,惟以士人之气节风格为重。”[1]


    “在经济为各个独立,互相等夷”的现象,即是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平等关系结合体,尤其表现在宋代的城市形态上。盖缘城市作为信息、商品、文化的集散地,是社会发展的天然指标,既集聚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播之大成,又对周边乃至全国起着示范功能和反馈作用,在以农耕文化和宗法氏族为主的中国,这种作用尤为突出。试略述之。首先使用“江湖”一语的是庄子,他的著名比喻是: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C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2]


    即用本义,但又把当时江河湖海辽阔的自然地貌赋予广阔、流动的内涵。在《外篇》的《天运》、《至乐》、《山木》等文中也有类似表述。尤其是当时的江南的河湖纵横,汪洋恣肆,尤成专语,如《淮南子・主术训》:“汤、武,圣主也,而不能与越人乘干舟而浮于江湖”,《史记・三王世家》述汉武帝封广陵王刘胥的策文中说的“古人有言曰:‘在江之南,五湖之间,其人轻心’”之类。


    由此引申的意义,则是与“魏阙”、“庙堂”对举,含有“隐居”、“退处”的意思,这也首见于《庄子》。《外篇・让王》中说:


    “中山公子牟谓瞻子曰:‘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阙之下,奈何?’瞻子曰:‘重生。重生则利轻。’中山公子牟曰:‘虽知之,未能自胜也。’瞻子曰:‘不能自胜则从,神无恶乎!不能自胜而强不从者,此之谓重伤。重伤之人,无寿类矣!’魏牟,万乘之公子也,其隐岩穴也,难为于布衣之士,虽未至乎道,可谓有其意矣!”  


    可知“隐岩穴”即是“身在江海之上,为于布衣之士”。後人反复吟咏这个对举,或者两者对立,如《旧唐书》本传述李白“尝沉醉殿上,引足令高力士脱靴,由是斥去。乃浪迹江湖,终日沉饮。”白居易“望风为当路者所挤,流徙江湖。四五年间,几沦蛮瘴。”崔玄亮“性雅淡,好道术,不乐趋竞,久游江湖。”《新唐书・文学传》“天宝後,诗人多为忧苦流寓之思,及寄兴于江湖僧寺,而乐曲亦多以边地为名。”以至黄庭坚《寄黄几复》诗“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之类;或者两者兼容,最为人传诵的即是范仲淹《岳阳楼记》之名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江湖”之第三义则出于《史记・货殖列传》叙范蠡事:


    “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喟然而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後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


    而《史记・三王世家》传汉武帝封齐王刘闳、广陵王刘胥的策文,曾言“齐地多变诈,不习于礼义”,“夫广陵在吴越之地,其民精而轻,故诫之曰‘江湖之间,其人轻心。扬州葆疆,三代之时,迫要使从中国俗服,不大及以政教,以意御之而已。无侗好佚,无迩宵人,维法是则。无长好佚乐驰骋弋猎淫康,而近小人。常念法度,则无羞辱矣。’三江、五湖有鱼盐之利,铜山之富,天下所仰。故诫之曰‘臣不作福’者,勿使行财币,厚赏赐,以立声誉,为四方所归也。又曰‘臣不作威’者,勿使因轻以倍义也。”则知范蠡变名易姓之所在,本不习于礼义,而擅鱼盐矿冶之利,以其舟楫交通之便,故能“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注意力集中于抓商机,而不必看上司脸色。
宋人周淙撰《乾道临安志》卷第二言:


    “吴地,古扬州之境也。……《隋志》曰:江南之俗,火耕水耨,鱼稻富饶,不忧饥馁,信鬼神,喜淫祀。又曰:吴郡余杭,川泽沃衍,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商贾并凑。其人君子尚礼,庸庶敦庞,故风俗澄清,而道教隆洽,亦其风气所尚也。《国史・地理志・总叙》:两浙路以为性敏柔而慧,尚浮屠氏之教,厚于滋味,急于进取,善于图利。” [3]


    此处所指“江湖”,兼及地貌特征与治贾善生,鬼神淫祀。虽引前人之说,亦为时人自道。可知漕运及水上贸易大兴于宋代,尤其是南宋,亦有民俗方面的重要渊源。“江湖”究指何所,众口纷纭,莫衷一是。我曾提出:


    “中国自周以来‘以农立国’,‘以农为本’,长期还以井田制为社会理想范式,并以此为中心设计出一整套政治和管理制度来。‘离土离乡’意味着逸出传统的范式制度之外,其流动隐秘,生计无常的特性,又使这些游民往往具有破坏力。也是古代法制最难管理的一类阶层。从农本社会的观念出发,这些离土离乡,游踪不定,或者以交通流通为业的江湖角色,都是行事乖张,所为可疑,坑蒙拐骗之辈。常言道:‘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其此之谓也。这类角色恰合庄子‘不如相忘于江湖’中‘江湖’二字的本意,构成传统中国社会丰富的人物谱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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