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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灌水] “妻后母”“娶寡妇”:古代鼓励男子娶二婚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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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人 發表於 2011-11-11 09: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大连日报
电视剧《男人帮》的热播,把大众的目光再一次引到了都市单身男女的生活里,让我们来看看古代人是怎么解决婚配问题的。 


强制女子出嫁。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逼其强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还犯法,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官媒指定婚配。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给某男,纯是“拉女配”。 


在清代就设置过官媒,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们争着送“聘金”呢,没有送的就伸手向光棍索红包。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的“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处等男女方便私会之所。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翻墙私会现象,光棍男子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支持寡妇再嫁。过去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所以,古代让寡妇再嫁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鼓励娶二婚女。与提倡寡妇再嫁相对的是鼓励男人娶寡妇,找二婚老婆。过去男人一般视娶寡妇为低人一等,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难。但是,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办了。习以为常之下,还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种常规伦理。 


在早期,一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有“妻后母”风俗,即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过这种令她尴尬的事情。她和亲边塞,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入乡随俗嫁给了前夫的儿子。 


限制富人娶妾。过去实行的是多妻制,这样便人为造成了男多女少现象。国家统治者看到了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 


如在汉代,蔡邕所著的《独断》称,“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 


增加“奔”的机会。奔,可简单理解为男女自由交流,“私奔”里的奔就有这种意思。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叫为单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台。 


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奔”机会,为青年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特殊机会,提高了男女婚配率。《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仲春会”一般在“三月三”。除了这一天,古代给光棍提供的择偶良机还有不少,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作者:倪方六 原题:《古代单身男女如何娶嫁》  

        来源: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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